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上午
时在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
月
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董事长高进华先生、董事张磊先生、靳职武先生、邱红女士现场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沈瑞鉴先生、李新中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高进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51%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肥业”)为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49%,现松滋肥业另一股东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松滋肥业51%的股权按照最近一期的账面价值转让给其唯一股东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拟放弃该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放弃参股公司51%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表决结果:
票通过,
票反对,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