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002593)_公司公告_日上集团: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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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01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上午9:

15至2025年12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地点: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杏北路30号公司3号会议室。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子文先生。

8、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96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411,204,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1.15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406,888,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50.616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1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4,31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537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1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4,31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53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0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1人,代表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4,316,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537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扣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10,25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02%;反对8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1%;弃权1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060%;反对84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5381%;弃权10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60%。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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