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07证券简称:中公教育公告编号:
2025-061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的
提示性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鲁忠芳发来的《股份变动告知函》获悉,股东鲁忠芳分别于2025年7月31日、2025年9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东鲁忠芳于2025年1月从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不涉及减持预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025年5月29日,公司收到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执行裁定书》获悉,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名下5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被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划转,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8.99%减少至17.99%,权益变动触及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5月21日、2025年7月31日、2025年9月8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1、2025年5月21日,因李永新与刘翔的借贷纠纷,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名下5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被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划转。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对外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划转完成暨股份解除质押、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本次股份变动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2、2025年7月31日、2025年9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鲁忠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6%。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股东鲁忠芳于2025年1月从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不涉及减持预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中公教育 | 股票代码 | 002607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李永新) | 5,750 | 0.93 | |
| A股(鲁忠芳) | 400 | 0.06 | |
| 合计 | 6,150 | 1.0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司法划转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请注明)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7,105.90 | 18.99 | 110,955.90 | 17.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7,105.90 | 18.99 | 110,955.90 | 17.9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表中数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永新、鲁忠芳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