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07证券简称:中公教育公告编号:
2025-063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借款和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票据质押、在建工程项目贷款、应收账款保理、并购贷款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的土地、房产及下属公司股权等资产,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以上申请贷款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者授权代表全权办理贷款及担保额度范围内一切相关手续。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间,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可以在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调剂循环使用。
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担保进展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中公未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中公”)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湘潭分行”)签订了《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编号:HTZ430638300LDZJ2025N00L),建行湘潭分行向湘潭中公提供1,6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及子公司山东昆仲御华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方为该笔贷款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及抵押担保。本次贷款及担保事项未超过上述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被担保人的名称:湘潭中公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MAEG854698
3、成立日期:2025年4月9日
4、注册地址:湖南省湘潭经开区和平街道东风路31号创新创业大楼1号楼1729室
5、法定代表人:李德林
6、注册资本:1000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科技中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环保咨询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教学专用仪器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数据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大数据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湘潭中公未来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1,537.25 |
| 负债总额 | 10,546.05 |
| 净资产 | 991.20 |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0.00 |
| 利润总额 | -8.81 |
| 净利润 | -8.81 |
、湘潭中公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贷款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分行;
、借款人:湘潭中公未来科技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
1,600万元;
、借款期限:
个月;
、贷款利率:浮动利率,即LPR利率加
基点,并自起息日起至贷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每
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前一个工作日的LPR利率以及上述加/减基点数调整一次;
、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
、担保方式:公司及子公司等为该笔贷款业务提供保证及抵押担保。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担保公司与建行湘潭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湘潭中公
、担保方: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建行湘潭分行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该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1,800万元;
、担保范围:上述贷款合同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
赔偿金等。
(二)抵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昆仲御华科技有限公司与建行湘潭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其名下自有资产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被担保方:湘潭中公;
2、担保方:山东昆仲御华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建行湘潭分行;
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5、担保期限: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该抵押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3740.9901万元;
7、担保范围:上述贷款合同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8、抵押财产清单:
| 资产 | 资产类别 | 抵押财产的价值(万元) | 其他债权设定抵押的金额(万元) |
| 鲁(2023)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18430号 | 不动产 | 1902.6033 | 0 |
| 鲁(2023)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18433号 | 不动产 | 612.7956 | 0 |
| 鲁(2023)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18434号 | 不动产 | 612.7956 | 0 |
| 鲁(2023)济南市不动产权第0218435号 | 不动产 | 612.7956 | 0 |
| 合计 | 3740.9901 |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贷款及担保是公司及子公司为合并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中公补充日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经营需要,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中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被担保的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偿还能力。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尚未到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30,740.99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各级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0.48%。公司及各级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八、备查文件
1、《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最高额抵押合同》;
4、《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