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002607)_公司公告_中公教育: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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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18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李永新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是否为补充质押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质押用途
李永新16,155,6531.82%0.26%2025年10月16日质权人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日为止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前期借款提供担保
合计16,155,6531.82%0.26%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占已质押股份比例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鲁忠芳124,651,7982.02%99,650,00099,650,00079.94%1.62%00.00%22,443,89489.77%
李永新886,907,23214.38%591,277,945607,433,59868.49%9.85%591,277,94597.34%279,473,634100%
北京中公未来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80,000,0001.30%000.00%0.00%00.00%00.00%
合计1,091,559,03017.70%690,927,945707,083,59864.78%11.46%591,277,94583.62%301,917,52878.53%

注:

、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是控股股东为公司前期向湖南省财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借款提供补充担保。相关借款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对外披露的《关于公司借款和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9)。

、股东鲁忠芳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99,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79.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62%,对应融资余额

万元;鲁忠芳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对应融资余额

万元。李永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97,277,94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56.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8.06%,对应融资余额40,000万元;李永新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0%,对应融资余额

万元。经公司与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确认,其存在债务负担较重、资金链紧张的情况,股东目前正在积极处置其控制的长期资产。

、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64.78%,累计被司法冻结及标记的股份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为

81.83%。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及冻结的比例较高,若后续未能以其除持有公司股票以外的资产偿还债务,则上述股份存在后续被采取司法处置或强制执行等风险,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

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本次质押不存在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及公司日常管理等产生影响的情况;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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