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证券简称:江苏国信公告编号:2025-047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对2026年度可能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预计2026年度可能与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集团”)、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含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发电”)、江苏国信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天然气”)、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阳抽水蓄能”)、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然气”)、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研究院”)、
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数智”)、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保险经纪”)、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医药”)、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大酒店”)、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网综合能源”)、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紫金财险”)发生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74,630万元。
2025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进先生、翟军先生和丁旭春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6年度预计金额 | 2025年1至10月实际发生额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商品 | 国网综合能源 | 采购电量 | 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 | 50,000.00 | 3,304.71 |
| 连云港发电 | 采购电量 | 150,000.00 | 65,397.35 | ||
| 江苏新能 | 采购电量 | 200,000.00 | 61,192.28 | ||
| 江苏新能 | 采购指标及其他资产 | 2,000.00 | 0.00 | ||
| 小计 | 402,000.00 | 129,894.34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国信天然气 | 购买天然气 | 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 32,500.00 | 0.00 |
| 江苏新能 | 购买热力 | 500.00 | 1,041.64 | ||
| 小计 | 33,000.00 | 1,041.64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国网综合能源 | 销售电力 | 520,000.00 | 145,774.38 | |
| 连云港发电 | 销售电力 | 110,000.00 | 73,629.28 | ||
| 国信集团控股的其他企业 | 销售电力 | 18,000.00 | 3,588.51 | ||
| 连云港发电 | 销售燃料、热力、指标等 | 60,000.00 | 40,258.51 | ||
| 江苏新能 | 销售热力 | 200.00 | 120.68 | ||
| 小计 | 708,200.00 | 263,371.36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连云港发电 | 提供各项劳务和服务 | 15,000.00 | 12,910.30 | |
| 溧阳抽水蓄能 | 检修服务 | 550.00 | 490.07 | ||
| 江苏新能 | 检修服务 | 150.00 | 0.00 | ||
| 江苏新能 | 资产租赁 | 100.00 | 0.00 | ||
| 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提供慈善信托、服务信托等信托服务 | 20,000.00 | 0.00 | ||
| 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提供其他各类服务 | 1,000.00 | 2,546.27 | ||
| 小计 | 36,800.00 | 15,946.64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国信集团 | 租赁 | 300.00 | 415.94 | |
| 江苏天然气 | 管道输送服务 | 400.00 | 157.21 | ||
| 国信研究院 | 技术服务 | 3,300.00 | 1,441.20 | ||
| 国信数智 | 软件及系统服务 | 5,000.00 | 2,220.68 | ||
| 恒泰保险经纪 | 保险经纪费 | 800.00 | 265.28 | ||
| 江苏医药 | 医疗费用 | 500.00 | 138.79 | ||
| 国信大酒店等国信集团控股酒店 | 酒店及物业服务费 | 1,100.00 | 524.91 | ||
| 江苏新能 | 建设管理、运行服务 | 1,230.00 | 1,228.50 | ||
| 紫金财险 | 保险费 | 800.00 | 483.55 | ||
| 国网综合能源 | 电力相关服务 | 1,000.00 | 55.90 | ||
| 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其他各类服务 | 200.00 | 0.20 | ||
| 小计 | 14,630.00 | 6,932.16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资金资助 | 国信集团 | 提供资金资助 | 80,000.00 | 0.00 | |
| 小计 | 80,000.00 | 0.00 |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额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率 | 披露索引 |
| 向关联 | 国网综合能源 | 采购电量 | 3,304.71 | 80,000.00 | 1.45% | -95.87% | 《关于 |
| 人采购原材料和商品 | 连云港发电 | 采购电量 | 65,397.35 | 120,000.00 | 28.76% | -45.50%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和《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
| 江苏新能所属子公司 | 采购电量 | 61,192.28 | 120,000.00 | 26.91% | -49.01% | ||
| 江苏新能所属子公司 | 采购排污权、能耗指标、碳排放配额等资产 | 0.00 | 10,000.00 | 0.00% | -100.00% | ||
| 国信数智 | 采购设备 | 34.81 | 35.00 | 0.02% | -0.54% |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0.00 | 6.00 | 0.00% | -100.00% | ||
| 小计 | 129,929.15 | 330,041.00 | 57.14% | -60.63% |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 购买天然气 | 15,703.93 | 33,500.00 | 0.53% | -53.12% | |
| 江苏国信天然气有限公司 | 购买天然气 | 0.00 | 13,500.00 | 0.00% | -100.00% | ||
| 江苏锦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煤炭 | 0.00 | 15,000.00 | 0.00% | -100.00% | ||
| 江苏新能所属子公司 | 购买热力 | 1,041.64 | 3,600.00 | 0.04% | -71.07% | ||
| 小计 | 16,745.56 | 65,600.00 | 0.57% | -74.47%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国网综合能源 | 销售电力 | 145,774.38 | 1,000,000.00 | 3.62% | -85.42% | |
| 连云港发电 | 销售电力 | 73,629.28 | 300,000.00 | 1.83% | -75.46% | ||
| 国信集团控股的其他企业 | 销售电力 | 3,588.51 | 36,000.00 | 0.09% | -90.03% | ||
| 苏州中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 销售电力 | 0.00 | 176,000.00 | 0.00% | -100.00% | ||
| 江苏锦盈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煤炭 | 0.00 | 15,000.00 | 0.00% | -100.00% | ||
| 连云港发电 | 销售煤炭及柴油 | 35,523.40 | 90,000.00 | 0.88% | -60.53% | ||
| 连云港发电 | 销售热力 | 4,735.11 | 9,000.00 | 0.12% | -47.39% | ||
| 连云港发电 | 碳排放配额 | 0.00 | 2,000.00 | 0.00% | -100.00% | ||
| 江苏新能所属子公司 | 销售热力 | 120.68 | 200.00 | 0.00% | -39.66% | ||
| 小计 | 263,371.37 | 1,628,200.00 | 6.53% | -83.82%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连云港发电 | 提供各项劳务和服务 | 12,910.30 | 17,500.00 | 11.82% | -26.23% | |
| 江苏溧阳抽水蓄能电站 | 检修服务 | 490.07 | 550.00 | 0.45% | -10.90% | ||
| 江苏新能所属子公司 | 检修服务 | 0.00 | 150.00 | 0.00% | -100.00% | ||
| 江苏新能所属子公司 | 房屋土地租赁 | 0.00 | 122.00 | 0.00% | -100.00% |
| 国信集团 | 机房维保、检修 | 100.80 | 105.00 | 0.09% | -4.00% | ||
| 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提供慈善、服务信托等信托服务 | 0.00 | 10,000.00 | 0.00% | -100.00% | ||
| 江苏国信苏盐储能发电有限公司 | 提供服务 | 2,446.27 | 2,500.00 | 2.24% | -2.15% | ||
| 小计 | 15,947.44 | 30,927.00 | 14.60% | -48.44% | |||
| 向关联人销售信托产品 | 国信集团 | 销售信托产品 | 0.00 | 400,000.00 | 0.00% | -100.00% | |
| 小计 | 0.00 | 400,000.00 | 0.00% | -100.00%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国信集团 | 租赁 | 415.94 | 300.00 | 0.53% | 38.65% | |
| 江苏天然气 | 管道输送服务 | 157.21 | 400.00 | 0.20% | -60.70% | ||
| 国信研究院 | 技术服务 | 1,441.20 | 3,350.00 | 1.85% | -56.98% | ||
| 国信数智 | 软件及系统服务 | 2,220.68 | 5,500.00 | 2.85% | -59.62% | ||
| 恒泰保险经纪 | 保险经纪费 | 265.28 | 850.00 | 0.34% | -68.79% | ||
| 江苏医药 | 医疗费用 | 138.79 | 500.00 | 0.18% | -72.24% | ||
| 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等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酒店 | 酒店及物业服务费 | 524.91 | 1,300.00 | 0.67% | -59.62% | ||
| 江苏国信淮安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电力市场服务 | 0.00 | 100.00 | 0.00% | -100.00% | ||
| 连云港发电 | 电力市场服务 | 0.00 | 500.00 | 0.00% | -100.00% | ||
| 江苏新能所属子公司 | 建设管理、运行服务 | 1,228.50 | 1,600.00 | 1.58% | -23.22% | ||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软件及系统服务 | 0.00 | 320.00 | 0.00% | -100.00% | ||
| 紫金财险 | 保险费 | 483.55 | 860.00 | 0.62% | -43.77% | ||
| 国网综合能源 | 电力相关服务 | 55.90 | 300.00 | 0.07% | -81.37% | ||
| 小计 | 6,931.95 | 15,880.00 | 8.90% | -56.35%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资金资助 | 国信集团 | 提供资金资助 | 0.00 | 200,000.00 | 0.00% | -100.00% | |
| 小计 | 0.00 | 200,000.00 | 0.00% | -100.00%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为严格遵守深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同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满足企业经营及时性的需求,公司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预计金额较为宽松,以防止交易预计不足给日常经营带来不便。此外,因统计的实际发生额为截至2025年10月底的数据,距离2025年12月31日存在两个月的时间差,11-12月的关联交易尚未发生,未能统计在发生额内,也导致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独立董事经核查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2025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是由于公司为严格遵守深交所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同时兼顾经营决策效率,满足企业经营及时性的需求,公司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时,对预计金额较为宽松,尤其是电力交易,以防止交易预计不足给日常经营带来不便。此外,因统计的实际发生额为截至2025年10月底的数据,距离2025年12月31日存在两个月的时间差,11-12月的关联交易尚未发生,未能统计在发生额内,也导致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1.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本辉注册资本:
5,000,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
号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管理、经营、转让,企业托管、资产重组、管理咨询、房屋租赁以及经批准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
月
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4,371,553.14万元,净资产12,258,322.5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725,956.68万元,净利润632,775.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2.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华注册资本:
89,147.588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长江路
号2213室经营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天然气水合物等新能源的开发,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工程监理、
工程施工,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787,023.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696,020.9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52,552.2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025.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庆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建南路东侧
经营范围:电能的生产与销售(限经批准的新海发电公司划拨机组);发电项目开发;售电服务;供热管网建设;热力销售;发电废弃物利用的技术研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7,568.70万元,净资产-16,530.0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6,248.78万元,净利润643.8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苏国信天然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实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61层A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道路危险
货物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股权投资;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01,716.67万元,净资产99,430.9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159.47万元,净利润8,208.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曙光注册资本:170,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镇吴村富子岕88号经营范围:建设与运营6×25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及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495,534.75万元,净资产190,360.9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06,814.31万元,净利润9,298.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江苏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爱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2号紫峰大厦37楼经营范围:天然气输送与销售;天然气管网投资、管理及其他实业投资;相关经济信息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21,253.03万元,净资产179,418.44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51,581.20万元,净利润11,207.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江苏省国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旭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8号正洪大厦1307室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政策法规课题研究;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标准化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499.81万元,
净资产8,020.78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36.52万元,净利润17.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江苏国信数智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章明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8号和泰大厦11层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户进行提醒通知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安防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9,652.63万元,净资产5,333.7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4,732.65万元,净利润252.1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恒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亮注册资本:5,900万元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益来国际广场12层经营范围:保险经纪业务(按《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所列范围经营)。招标代理(保险服务类)。(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222.47万元,净资产5,933.52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3,789.03万元,净利润296.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冬宁
注册资本:26,613.4398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8号-28五、八、十、十一、十五层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Ⅱ、Ⅲ类射线装置销售;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医疗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药品零售;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
含中药饮片)购销;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诊所服务;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远程健康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医院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光学玻璃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限分支机构经营:餐饮服务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557,312.53万元,净资产63,692.67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41,402.67万元,净利润7,797.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南京国信大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小冬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玄武区长江路88号
经营范围:住宿、餐饮(制售中、西餐)、游泳池、网球场(馆)、茶座、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百货销售;商务中心综合配套服务;物业管理;卷烟、雪茄、烟丝零售;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代收代缴水、电、天然气费;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031.98万元,净资产451.51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355.58万元,净利润-52.3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2.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立民
注册资本:87,667.25585万元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
装、维修和试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电气安装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铁路机车车辆设计;铁路机车车辆制造;铁路机车车辆维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程管理服务;规划设计管理;环保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广告设计、代理;房屋拆迁服务;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固体废物治理;铁路机车车辆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制造;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船舶港口服务;特种设备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372,197.75万元,净资产265,734.46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91,677.06万元,净利润14,495.1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3.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加明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3号
经营范围: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9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648,117.05万元,净资产1,044,359.65万元;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056,637.60万元,净利润50,323.5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
1.国信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苏新能、连云港发电、国信天然气、溧阳抽水蓄能、江苏天然气、国信研究院、国信数智、恒泰保险经纪、江苏医药、国信大酒店均为国信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与下列公司也构成关联关系,具体关系如下:
(1)国信集团高管的近亲属在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担任高管职务;
(2)国信集团高管在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三)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公司经营稳定,经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商品 | 国网综合能源 | 采购电力 |
| 连云港发电 | 采购电力 | |
| 江苏新能 | 采购电力 | |
| 江苏新能 | 采购指标及其他资产 | |
|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国信天然气 | 购买天然气 |
| 江苏新能 | 购买热力 |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国网综合能源 | 销售电力 |
| 连云港发电 | 销售电力 | |
| 国信集团控股的其他企业 | 销售电力 | |
| 连云港发电 | 销售燃料、热力、指标等 | |
| 江苏新能 | 销售热力 |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连云港发电 | 提供各项劳务和服务 |
| 溧阳抽水蓄能 | 检修服务 | |
| 江苏新能 | 检修服务 | |
| 江苏新能 | 房屋土地租赁 | |
| 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提供慈善、服务信托等信托服务 | |
| 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提供其他各类服务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国信集团 | 租赁 |
| 江苏天然气 | 管道输送服务 | |
| 国信研究院 | 技术服务 | |
| 国信数智 | 软件及系统服务 | |
| 恒泰保险经纪 | 保险经纪费 | |
| 江苏医药 | 医疗费用 | |
| 国信大酒店等国信集团控股酒店 | 酒店及物业服务费 | |
| 江苏新能 | 建设管理、运行服务 | |
| 紫金财险 | 保险费 | |
| 国网综合能源 | 电力相关服务 |
| 国信集团及其控股公司 | 其他各类服务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资金资助 | 国信集团 | 提供资金资助 |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1.实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可以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3.除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4.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可以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
5.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供参考的,可以按照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资产评估结果等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上述与关联方开展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在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