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002612)_公司公告_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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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25

002612证券简称:朗姿股份公告编号:

2025-072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姿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9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于2025年12月24日以通讯及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申东日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朗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的议案》

根据芜湖博辰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五号”)、芜湖博辰九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九号”)、芜湖博辰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辰十号”)及芜湖博恒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恒一号”)等合伙协议条款的约定,上述“合伙企业的存续期为5年,为自基金成立日起至基金成立日起满5个周年日止”。即博辰五号、博辰九号、博辰十号及博恒一号的存续期将分别于2026年1月11日、2026年8月24日、2026年11月9日、2027年1月16日到期。

根据上述基金的实际项目投资、运营和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博辰五号、博辰九号、博辰十号、博恒一号存续期限均延长至2030年12月31日,并同意博辰五号在原投资总额和投资范围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设立资本金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法人主体,用以收购未上市的医美机构资产及其相关业务,其他条款仍以原协议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朗姿韩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医美股权投资基金延期的商请函》。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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