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启技术(002625)_公司公告_光启技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

光启技术: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4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

2005年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1F首席合伙人:李建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9人截至2024年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8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

7,268.94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6,340.74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

3,434.7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6家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

2,459.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公告日,政旦志远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000.00万元,并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2024年年末数:

217.58万元。政旦志远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及职业责任保险的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政旦志远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次、行政处罚

次、监督管理措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任鑫,2012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6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哲,2006年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

月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工作,2023年12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家。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红宁,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月开始在政旦志远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合计50家。

、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政旦志远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与政旦志远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公司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含内控审计报告费用)

不超过220万元人民币,较上期变动情况不超过20%,具体金额按照政旦志远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政旦志远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政旦志远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政旦志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政旦志远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