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002626)_公司公告_金达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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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6

证券代码:002626证券简称:金达威公告编号:2025-088债券代码:127111债券简称:金威转债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在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范围之内,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7号),公司于2025年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2,923,948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元,募集资金总额129,239.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8,125.87万元,上述款项已于2025年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84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会同保荐机构与相关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并结合公司实际的募集资金净额,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调整,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辅酶Q10改扩建项目32,000.0029,651.2329,651.23
2年产30,000吨阿洛酮糖、年产5,000吨肌醇建设项目53,655.1246,426.0345,312.42
3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5,251.1214,412.2214,412.22
4补充流动资金38,750.0038,750.0038,750.00
合计139,656.24129,239.48128,125.87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和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1,11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
1辅酶Q10改扩建项目32,000.0029,651.2317,060.9717,060.97
2年产30,000吨阿洛酮糖、年产5,000吨肌醇建设项目53,655.1245,312.424,057.824,057.82
3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15,251.1214,412.22--
4补充流动资金38,750.0038,750.00--
合计139,656.24128,125.8721,118.7821,118.78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1,113.61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33.45万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233.45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不含税)
审计费及验资费113.21
律师费75.47
资信评级费用30.19
发行手续费14.59
合计233.45

综上,截至2025年8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1,352.23万元,公司将使用21,352.2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上述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4981号),认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安排:“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本次拟置换的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352.2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结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相关事项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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