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证券简称:峰璟股份公告编号:2026-010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民企总部35号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6.00 | 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
| 7.01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2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3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7.04 |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5)人 |
| 8.01 | 选举李璟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2 | 选举陈双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3 | 选举鲍丽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4 | 选举温婷婷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8.05 | 选举王立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
| 9.01 | 选举胡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2 | 选举郭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 9.03 | 选举魏紫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累积投票提案 | √ |
1、本次股东会提案设置了“总议案”,提案编码为“100”。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的提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
2、提案8、9涉及董事选举,采用累计投票制方式逐项表决。
(1)议案9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2)提案8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5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9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公司将对股东会上审议的所有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阅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及2026年3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请参会股东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进行登记报名。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13日9:00-11:3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丽
联系电话:010-60276313
电子邮箱:fengjing@bj-fengjing.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民企总部35号楼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3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62”,投票简称为“峰璟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如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4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4月17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5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 ||||
| 7.01 | 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 √ | ||||
| 7.02 | 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 √ | ||||
| 7.03 | 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 √ | ||||
| 7.04 | 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8.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 8.01 | 选举李璟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8.02 | 选举陈双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8.03 | 选举鲍丽娜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8.04 | 选举温婷婷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8.05 | 选举王立华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 9.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9.01 | 选举胡斌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9.02 | 选举郭庆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 9.03 | 选举魏紫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委托有效期:
附件3:
北京峰璟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否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