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64证券简称:信质集团公告编号:
2025-065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3日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信质路28号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九号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召集人: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尹巍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23,1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74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5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6%。
(2)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9,07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97%。
(3)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4,1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047%。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59,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6%。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2,41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832%;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7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21,3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7%;反对1,8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2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44%;反对1,8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32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3.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1,3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3%;反对1,8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0%;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04%;反对1,8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00%;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表决结果:通过。
3.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21,34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97%;反对1,8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1%;弃权5,000股(其中1,300股因未投票默认弃权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176%;反对1,82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397%;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7%。表决结果:通过。
3.03《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221,35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1%;反对1,8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83%;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2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613%;反对1,8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591%;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表决结果:通过。
3.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1,35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3%;反对1,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4%;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04%;反对1,82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66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7%。
表决结果:通过。
3.05《关于修订<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1,35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07%;反对1,8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1%;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244%;反对1,8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329%;弃权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7%。
表决结果:通过。
3.06《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23,12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8%;反对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6%;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0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735%;反对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8%;弃权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选举尹巍先生、徐正辉先生、马前程先生、李立峰先生、周苏娇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4.01选举尹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41,285,00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5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04,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992%。
表决结果:当选。
4.02选举徐正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41,274,53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3,8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08%。
表决结果:当选。
4.03选举马前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41,274,89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4,2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082%。
表决结果:当选。
4.04选李立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141,275,9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1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5,3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596%。
表决结果:当选。
4.05选举周苏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41,279,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3030%。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9,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32%。
表决结果:当选。
5、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同意选举毛美英女士、陈毅敏先生、陈琪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计算。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毛美英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54,893,5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028%。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06,2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904%。
表决结果:通过。
5.02选举陈毅敏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54,880,78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971%。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3,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690%。表决结果:当选。
5.03选举陈琪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同意154,881,27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3973%。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93,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931%。
表决结果:当选。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特此公告。
信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