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002667)_公司公告_威领股份: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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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3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5年11月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5年11月12日的

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谌俊宇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7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1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719,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5%。

(1)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投票的股东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40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39%。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1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14,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6%。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5,119,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为1.964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804,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59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14,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46%。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5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578%;反对1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276%;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55,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7945%;反对15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51%;弃权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0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关于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54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4001%;反对1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062%;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4,944,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875%;反对16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95%;弃权6,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泰山、胡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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