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002667)_公司公告_威领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温萍)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威领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温萍)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

温萍,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杨永柱,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表决权放弃)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达成或超过5%的情况.........6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8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8

四、目标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20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情况 ...... 20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1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22

第六节备查文件 ...... 23

一、备查文件 ...... 23

二、备查文件备查地点 ...... 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26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温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杨永柱
威领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南锑金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领亿新材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山南锑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领亿新材、温萍持有的威领股份20,233,78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7.7646%),其中领亿新材拟转让17,425,34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868%),温萍拟转让2,808,4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77%)。领亿新材、杨永柱承诺放弃所持股份的表决权。
《股份转让协议》领亿新材、温萍与山南锑金于2025年11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温萍

姓名温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210304************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通讯方式0412-523500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杨永柱

姓名杨永柱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210304************
住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通讯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鞍千路294号
通讯方式0412-523500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杨永柱与温萍两人为夫妻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述两人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杨永柱、温萍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减持需求进行本次权益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减持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领亿持有上市公司31,521,2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10%,温萍持有上市公司2,808,4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8%,杨永柱持有上市公司15,852,26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8%。上述各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拥有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温萍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山南锑金将持有上市公司20,233,78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7646%),上海领亿仍持有14,095,94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092%,上海领亿放弃14,095,94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杨永柱放弃15,852,26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前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股份数量(股)表决权比例
领亿新材31,521,28112.10%31,521,28112.10%
杨永柱15,852,2686.08%15,852,2686.08%
温萍2,808,4441.08%2,808,4441.08%
山南锑金----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股份数量(股)表决权比例
领亿新材14,095,9415.41%--
杨永柱15,852,2686.08%--
温萍----
山南锑金20,233,7847.76%20,233,7847.7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公司总股本由242,371,000股增加至260,591,500股。杨永柱持股比例由6.54%被动减少至6.08%,温萍持股比例由1.16%被动减少至1.08%。

2025年11月28日,领亿新材、温萍与山南锑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领亿新材、温萍将其各自持有的威领股份17,425,340股非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9%)、2,808,444股非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8%)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山南锑金。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温萍不再持有威领股份股份,杨永柱持有上市公司15,852,26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8%。根据杨永柱先生承诺,自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过户至山南锑金名下之日起,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5,852,268股股份对应表决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由如下各方于2025年11月28日共同签署:

甲方: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温萍

丙方: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份转让

1、标的股份

甲方和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所持上市公司20,233,784股股份转让给丙方,具体为甲方和乙方分别将其所持上市公司17,425,340股股份和2,808,444股股份转让给丙方。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丙方将持有上市公司20,233,78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7646%。

2、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及转让对价

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股份转让的价格确定为15.21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

额为人民币307,755,854.64元,甲方和乙方通过本次股份转让所应取得的股份转让价款分别为人民币265,039,421.40元和人民币42,716,433.24元。

四、目标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况。

五、本次交易的其他约定

本次交易中,除股份转让协议中的约定内容,不存在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协议各方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提名全部5名董事,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董事会改组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山南锑金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威领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领亿新材、温萍与山南锑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查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置于威领股份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温萍

2025年11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杨永柱

2025年11月28日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温萍

2025年11月28日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杨永柱

2025年11月28日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
股票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温萍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一致行动人:杨永柱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表决权放弃√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杨永柱(15,852,268)温萍(2,808,444)持股比例:杨永柱(6.08%)温萍(1.0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杨永柱:变动数量0变动后持股数量:15,852,268股持股变动比例0.46%变动后持股比例6.08%温萍:变动数量2,808,444股变动后持股数量:0股持股变动比例:1.16%变动后持股比例:0一致行动人合计变动比例:持股比例减少1.62%,表决权合计减少7.7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是□否□不适用√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温萍

2025年11月28日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杨永柱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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