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股份(002667)_公司公告_威领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1月28日

威领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股份变动性质: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授权或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达成或超过5%的情况.........6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9

四、目标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9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情况 ...... 10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六节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备查文件备查地点 ...... 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方、领亿新材上海领亿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威领股份、上市公司、公司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山南锑金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山南锑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海领亿、温萍持有的威领股份20,233,784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7.7646%),其中上海领亿拟转让17,425,34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868%),温萍拟转让2,808,4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777%)。上海领亿、杨永柱承诺放弃所持股份的表决权。
《股份转让协议》上海领亿、温萍与山南锑金于2025年11月28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
法定代表人刘恋恋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XXEG4K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20年8月12日至2050年8月11日
股东情况上海黔清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0%、上海耀清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9%、黄达持股1%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海领亿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刘恋恋执行董事5201031989********中国中国
韦杭总经理2310831990********中国中国
张瀑监事1201091988********中国中国
谭莹财务负责人3101071987********中国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达成或超过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威领股份以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领亿直接持有威领股份12.10%股份,威领股份的控股股东为上海领亿,实际控制人为黄达。威领股份基于自身发展需要,为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山南锑金合计转让持有威领股份

6.69%的股份。

上海领亿已于2025年11月28日与山南锑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山南锑金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提名全部5名董事,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董事会改组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山南锑金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上海领亿没有未来12个月内进一步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具体计划。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上海领亿持有上市公司31,521,28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2.10%,温萍持有上市公司2,808,44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8%,杨永柱持有上市公司15,852,26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08%。上述各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拥有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温萍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山南锑金将持有上市公司20,233,78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7646%),上海领亿仍持有14,095,94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092%,上海领亿放弃14,095,941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杨永柱放弃15,852,26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本次交易前后,各方的持股比例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股份数量(股)表决权比例
上海领亿31,521,28112.10%31,521,28112.10%
杨永柱15,852,2686.08%15,852,2686.08%
温萍2,808,4441.08%2,808,4441.08%
山南锑金----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股份数量(股)表决权比例
上海领亿14,095,9415.41%--
杨永柱15,852,2686.08%--
温萍----
山南锑金20,233,7847.76%20,233,7847.7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公司总股本由242,371,000股增加至260,591,500股,上海领亿持股比例由13.01%被动减少至12.10%。2025年11月28日,上海领亿、温萍与山南锑金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上海领亿、温萍分别将其各自持有的威领股份17,425,340股非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9%)、2,808,444股非限售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8%)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山南锑金。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上海领亿将直接持有威领股份5.41%股份。根据上海领亿承诺,自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过户至山南锑金名下之日起,放弃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4,095,941股股份对应表决权。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股份转让协议》由如下各方于2025年11月28日共同签署:

转让方1: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转让方2:温萍

受让方: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

(一)本次股份转让

1、标的股份

转让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合计20,233,784股股份转让给山南锑金,山南锑金应当进行受让,本次标的股份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手续后,山南锑金将持有上市公司20,233,784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7.76%。

2、标的股份转让价格及转让对价

经各方协商一致,转让方1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5.21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65,039,421.40元;转让方2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格为15.21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42,716,433.24元。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

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07,755,854.64元。

四、目标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拟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或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转让股份数量(股)转让股份占比权利受限数量(股)权利受限占比
上海领亿17,425,3406.69%17,425,3406.69%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海领亿拟转让的17,425,340股股份于2025年

日起被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执行司法冻结,《股份转让协议》中已明确约定,上海领亿将全力协调并配合解除17,425,340股股权的司法冻结。上述上海领亿拟转让的17,425,340股股份中,有17,400,000股股份同时处于质押状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情况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并提名全部

名董事,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董事会改组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山南锑金将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第四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威领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上海领亿、温萍与山南锑金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5、上海领亿签署的《关于放弃表决权及不谋求威领股份控制权的承诺函》

二、备查文件备查地点以上备查文件置于威领股份办公地点,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申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恋恋2025年11月28日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恋恋2025年11月28日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湖南省郴州市
股票简称威领股份股票代码002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下降□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为第一大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前为第一大股东,变动前实际控制人为黄达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31,521,281股持股比例:13.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A股变动数量:17,425,340股变动后持股数量:14,095,941股变动比例:7.60%变动后持股比例:5.41%持股比例减少7.60%,表决权比例减少13.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否?不适用□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否?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不适用?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恋恋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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