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_公司公告_TCL智家: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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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1

广东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9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

2.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 [2026]518Z0545号),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23,381,869.26元,母公司单体报表净利润835,123,045.95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 时,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提取剩余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 积金。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344,173,720.05元,弥补亏损后按 10.00% 提取法定公积金49,094,932.59 元,2025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41,854,393.31元。

截至2026年3月6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为1,084,111,428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地实现 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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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37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20,927,196.66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20,927,196.66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的比例为19.67%。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20,927,196.66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23,381,869.26 1,019,246,632.25 786,593,065.97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959,316,169.1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441,854,393.3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20,927,196.6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976,407,189.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20,927,196.66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述“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指2023、2024、2025三个会计年度。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2024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尚未达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 配条件。

(2)2025年公司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 转正,本次现金分红总额2.21亿元,已占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的50%,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第5.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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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 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 况。”

(3)本次现金分红总额2.21亿元,已显著高于《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最低标准(即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

3.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分红回 报规划及相关各方做出的承诺,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 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 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 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627,619,873.24 元、 3,547,045,715.70元,分别占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7.64%、22.71%,均低于 对应年度公司总资产的50%。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本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运营、持 续投入自主研发等核心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周转及未来利润分配需要,为公司后续 日常经营资金周转提供保障,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公 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 者回报的角度出发,严格执行相关的利润分配制度,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 价值,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并按照规定 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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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审字[2026]518Z0545号《审计 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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