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前三季度末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计提 |
| 1、信用减值损失 |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87,511.77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1,793,577.4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869,482.55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小计 | 13,475,548.21 |
| 2、资产减值损失 | |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3,500,861.38 |
| 存货跌价准备 | -267,796.14 |
| 小计 | 3,233,065.24 |
| 合计 | 16,708,613.45 |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公司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1)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时,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6,708,613.45元,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数-16,708,613.45元,相应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6,708,613.45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