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源证券作为长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1 | 信息披露 | 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否 |
| 2 | 公司治理 | 未按规定召开三会 | 否 |
| 3 | 信息披露 | 公司未及时发布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 否 |
| 4 | 其他 | 其他 | 否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重大利空或利好信息,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其他
自公司挂牌以来,主办券商一直督促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主体无生产经营、无主营业务,前重要生产经营实体长春长生被破产注销、其他相关单位已全部生产经营停滞,人员已基本全部离职、治理机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
2021年8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对外投资长春智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长春元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开记录查询,截止目前两公司注册资本未实际缴纳,且公司均已退出其股东行列;公司及子公司长生云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设立了长春瑞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瑞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又设立了长春兴瑞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长春长瑞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长春瑞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这些公司无其他外部股东,注册资本均未实际缴纳。主办券商未获知公司的子公司以及其他被投资单位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由于主办券商获知公司信息的渠道有限,主办券商无法确知上述事项的进展以及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主办券商无法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将继续积极保持与公司相关人员的沟通,及时确认获知的重大信息,并督导公司向公众投资者披露。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频次仍为每周转让一次。公司不存在被终止挂牌的情形。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的规定,公司股票转让频次仍为每周转让一次。公司不存在被终止挂牌的情形。
主办券商积极推动本次半年度报告等的编制及信息披露工作,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并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挂牌公司主体无生产经营、无主营业务,前重要生产经营实体长春长生被破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产注销,其他相关单位已全部生产经营停滞,人员已基本全部离职,治理机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未发生重大变动。
由于主办券商获知公司信息的渠道有限,主办券商无法确知上述事项的进展以及公司是否还存在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主办券商无法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已督促公司及时追踪、报告涉诉、失信情形,若发生新的重大诉讼、资产质押冻结等事项,应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办券商将继续追踪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督导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人员加强信息披露的培训学习,并将持续关注其公司治理及经营情况。此外,由于公司目前股份市场价格较低,“每股价格”波动即使为最小变动单位人民币0.01元,仍致公司股价波动达到涨跌幅限制。近半年来,公司股价存在连续多个交易日降低至涨跌幅限制以及连续多个交易日涨至涨跌幅限制情形。主办券商未收到公司发布股价异常波动的要求,也未获知R长生1存在未公开的其他重大利空或利好信息,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鉴于公司存在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鉴于公司存在上述风险事项,主办券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无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