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远智(002689)_公司公告_远大智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

远大智能: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4

证券代码:002689证券简称:远大智能公告编号:2025-048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5年

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

号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王延邦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5人,代表股份364,733,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9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

361,367,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63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3,365,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3,365,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4人,代表股份3,365,9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2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辽宁良友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投票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1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3%;反对53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0%;弃权75,4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0,5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165%;反对539,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405%;弃权75,4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30%。

2.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56,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1%;反对7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7%;弃权73,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9,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9303%;反对702,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831%;弃权73,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65%。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14,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4%;反对66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0%;弃权151,6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588%;反对66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344%;弃权151,6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68%。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14,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4%;反对66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0%;弃权151,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46,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6618%;反对667,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8344%;弃权151,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038%。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04,3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75%;反对53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弃权95,0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6,9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124%;反对53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623%;弃权95,0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53%。

3.0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13,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0%;反对54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7%;弃权77,6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5,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739%;反对542,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178%;弃权77,6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83%。

3.0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43,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3%;反对57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90%;弃权210,4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575,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5204%;反对57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259%;弃权210,4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537%。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03,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72%;反对57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9%;弃权57,9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35,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768%;反对57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0001%;弃权57,9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31%。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18,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13%;反对55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19%;弃权61,2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50,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195%;反对55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594%;弃权61,2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11%。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15,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5%;反对55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1%;弃权59,6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7,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6333%;反对558,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931%;弃权59,6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36%。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113,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00%;反对55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9%;弃权62,3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5,8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768%;反对55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694%;弃权62,3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38%。

3.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982,0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0%;反对53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弃权212,6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14,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6790%;反对538,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019%;弃权212,6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91%。

4.审议通过《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4,043,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09%;反对56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1%;弃权127,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6,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121%;反对56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971%;弃权127,59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908%。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沈阳远大智能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