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名称: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 股票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股票简称: | 红旗连锁 |
| 股票代码: | 00269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经营场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 |
| 通讯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 |
| 股份变动性质: | 股份减持 |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2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上市公司、红旗连锁 | 指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辉超市 | 指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13,770,500股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 |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轩松 |
| 注册资本 | 907,503.6993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727900106T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 |
| 经营范围 | 农副产品、水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金银饰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花卉、玩具等的零售和批发,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零售和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和批发医疗器械;西药销售(不含兽药,不含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中药销售(不含兽药,不含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组织部分自营商品的加工及农副产品收购;餐饮服务;出租部分商场设施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以上全部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物业管理、仓储服务、广告服务;信息咨询(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等行业咨询除外);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营商品的进口,采购国内产品的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网上贸易代理;互联网零售;信息服务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专业停车场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冷藏车道路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大型货物道路运输;其他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2001-04-13 至无固定期限 |
| 主要股东 | 广东骏才国际商贸有限公司、张轩松、张轩宁、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 |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长期居住地 |
| 张轩松 | 男 | 董事、董事长 | 中国 | 否 | 中国 |
| 叶国富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 张轩宁 | 男 | 董事 | 中国 | 是(澳大利亚) | 中国 |
| 张靖京 | 男 | 董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 王永平 | 男 | 董事 | 中国 | 是(美国) | 中国 |
| 王守诚 | 男 | 董事、副总裁 | 中国 | 否 | 中国 |
| 刘琨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 柏涛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 谢贞发 | 男 | 独立董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 吴乐峰 | 男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中国 | 否 | 中国 |
| 罗金燕 | 女 | 监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 吴丽杰 | 男 | 监事 | 中国 | 否 | 中国 |
| 罗雯霞 | 女 | 副总裁 | 中国 | 否 | 中国 |
| 吴凯之 | 男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英国 | 是(英国) | 中国 |
| 黄晓枫 | 女 | 董事会秘书 | 中国 | 否 | 中国 |
| 林红东 | 男 | 副总裁 | 中国 | 否 | 中国 |
| 甘旺亨 | 男 | 副总裁 | 中国 | 否 | 中国 |
| 佘咸平 | 男 | 副总裁 | 中国 | 否 | 中国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辉超市持有深交所上市公司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9.99%股份。除此之外,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发展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此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永辉超市持有红旗连锁149,600,000股,占比11%。本次权益变动后永辉超市持有红旗连锁135,829,500股,占比9.99%,仍是红旗连锁持股5%以上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21日—2025年7月18日合计减持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13,770,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01%。其中,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0,770,500股,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000,000股。
三、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红旗连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它交易红旗连锁股份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前文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轩松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四川省成都市 |
| 股票简称 | 红旗连锁 | 股票代码 | 00269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经营场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149,600,000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11.0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变动数量:13,770,500股 变动比例:1.0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135,829,500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9.99%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7月18日 方式:本次权益变动中,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完成权益变动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红旗连锁股票,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