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连锁(002697)_公司公告_红旗连锁: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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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连锁: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29

证券代码:002697证券简称:红旗连锁公告编号:2026-002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特别提示: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8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永辉超市于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6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以上合计减持股份共10,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本次权益变动后,永辉超市持有公司股份由103,829,800股减少至93,05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63%减少至6.84%,本次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情况

持股5%以上的股东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西二环中路436号(经营场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20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日
权益变动过程永辉超市于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2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649,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本次减持股份共10,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9%。
股票简称红旗连锁股票代码002697
变动类型增加□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10,771,2000.79
合计10,771,2000.7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103,829,8007.63%93,058,6006.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3,829,8007.63%93,058,6006.8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否□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永辉超市《关于计划减持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永辉超市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预计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备查文件

二、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永辉超市集中竞价2026-1-236.331,122,0000.08
大宗交易2026-1-285.449,649,2000.71

注:减持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取得,减持价格区间为5.44-6.35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永辉超市合计持有股份103,829,8007.6393,058,6006.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03,829,8007.6393,058,6006.84

三、其他说明

1、永辉超市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永辉超市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数未超过计划减持数量。

3、永辉超市不是红旗连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红旗连锁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红旗连锁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注: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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