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
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易日盛”或“公司”)目前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因截至2024年
月
日的公司合并报表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为挽救东易日盛,出资人和债权人需共同做出努力,共同分担实现东易日盛重生的成本。因此,需要对东易日盛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二、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以东易日盛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
12.677504710073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531,868,204股股份(最终转增股份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转增后,东易日盛总股本将由419,536,980股增加至951,405,184股。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的分配
上述资本公积转增的531,868,204股股份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以及清偿债务。具体用途为:(1)该转增股份中416,868,204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
)剩余转增股份用于清偿债务。
三、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重整投资人提供投资款1,412,472,816元,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及所支付的现金(投资款)对价如下:
重整投资人名称
| 重整投资人名称 | 受让股份数量(股) | 每股对价(元) | 受让股份总对价(元) |
| 北京华著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2.30 | 345,000,000.00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表“云南信托-云昇235号单一资金信托”) | 35,000,000 | 4.00 | 140,000,000.00 |
| 吉富另类投资(广东)有限公司 | 35,000,000 | 4.00 | 140,000,000.00 |
| 北京汇智云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5,000,000 | 4.00 | 140,000,000.00 |
| 北京京畿福石叁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00,000 | 4.00 | 140,000,000.00 |
| 深圳市招平珠光二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000,000 | 4.00 | 140,000,000.00 |
|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代表“国民信托-东易日盛重整财务投 | 35,000,000 | 4.00 | 140,000,000.00 |
根据相关规定以及重整投资协议的约定,产业投资人承诺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东易日盛转增股份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易日盛股份,财务投资人承诺在根据重整计划取得转增股份之日起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易日盛股份。
四、除权(息)处理原则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后,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东易日盛股份价值的影响,可能对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份开盘参考价进行调整。即如果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之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的收
资单一资金信托”)
| 资单一资金信托”) | |||
| 芜湖长财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0 | 4.00 | 120,000,000.00 |
| 上海宏翼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宏翼红林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6,717,051 | 4.00 | 26,868,204.00 |
| 北京大有星瀚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6,717,051 | 4.00 | 26,868,204.00 |
| 四川资本市场纾困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717,051 | 4.00 | 26,868,204.00 |
| 西领重整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6,717,051 | 4.00 | 26,868,204.00 |
盘价格高于转增股份的平均价格,公司股份将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之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如果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之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的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转增股份的平均价格,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之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份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具体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第
4.4.2条规定,“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公司已聘请财务顾问对本次重整中拟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论证,财务顾问将结合公司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并出具专项意见。
后续若上述拟调整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或相关计算参数因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或根据监管规则要求需要另行调整的,公司将按照前述要求进行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