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阎磊)
本人作为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于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执业律师。现任深圳政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常法顾问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东莞市宇瞳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9次董事会,3次股东会,本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会 | ||||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会议次数 | 应列席会议次数 | 亲自列席会议次数 | |
| 阎磊 | 9 | 9 | 0 | 0 | 3 | 3 |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决策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出席以上会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与咨询。2025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职务 | 召开次数 | 参加会议次数 | 委托出席会议次数 | 缺席会议次数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2 | 2 | 0 | 0 |
| 审计委员会 | 委员 | 8 | 8 | 0 | 0 |
| 提名委员会 | 委员 | 3 | 3 | 0 | 0 |
2025年,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次,对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出具了同意的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审阅公司内审计划,监督审计过程,检查审计结果,并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工作开始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对审议的每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做出表决,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认真监督和检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人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监管政策和监管方向,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规范运作情况,重点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经营管理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本人通过现场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与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本人全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6天,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在本人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全面及时地提供相关资料,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对本人提出的建议能及时回复、落实,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并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均无异议。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联席公司秘书及委任公司授权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牛旻女士为公司首席兽医师(CVO)的议案》,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候选人个人履历,认为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职责,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的津贴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材料,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结2025年度,本人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投入足够时间与精力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促进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决策的规范、科学与高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联系方式
牧原股份证券部,电话:0377-65239559
独立董事:
阎磊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