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_公司公告_牧原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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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 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 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 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 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 东2座办公楼8层。

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2025年5月16日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 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 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 毕马威华振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毕马威华振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并就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 会议,听取了毕马威华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 的汇报,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初步预审情况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 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 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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