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716证券简称:湖南白银公告编号:
2025-088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3日、7月18日、9月4日、10月16日及11月5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9,260.06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324.06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8日、2025年9月5日及2025年10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1月30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9,7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282,308.86万股)的0.70%,最高成交价为6.74元/股,最低成交价4.47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105,991,688.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
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