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则的要求,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1月2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3,203.93万元,涉案金额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2.4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1,229.37万元,占本次总金额的9.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第三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为11,974.55万元,占本次总金额的90.69%。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部分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9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 序号 | 原告/申请人 | 被告/被申请人 | 案由 | 涉案金额(万元) | 案件进展 |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及以上 | |||||
| 1 |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大卫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第三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223.37 | 立案审查通过 |
| 2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营业部 | 昌吉市岭海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9,987.63 | 收到起诉状 |
| 3 | 江凤鸣 |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原"晋江市市政园林局")、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388.93 | 收到起诉状 |
| 小计 | 12,599.93 | - | |||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 | |||||
| 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案件涉案金额(5件) | 603.99 | - | |||
| 总计 | 13,203.93 | - | |||
| 其中:作为原告累计金额 | 1,229.37 | - | |||
| 作为被告、第三人累计金额 | 11,974.55 | - | |||
注: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昌吉回族自治州分行对公司及项目公司提起诉讼申请,致使双方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公司正积极与申请人沟通,争取就上述事项探讨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2、以上案件涉及金额与最终实际执行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