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002723)_公司公告_小崧股份: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51%股权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

时间:2019年05月27日

小崧股份: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51%股权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723证券简称:小崧股份公告编号:2025-103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51%股权被动形成关联

财务资助的公告

一、关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公司拟与关联方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巨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15,000万元的价格向新巨耀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国海建设49%股权,国海建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国海建设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向其提供股东借款,截至2025年12月12日尚有借款余额3,342.06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前述资金将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国海建设49%股权,国海建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国海建设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新巨耀;且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姜旭先生目前任国海建设董事长、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海建设为公司的关联参股公司,因此本次被动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51%股权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姜旭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审议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五)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国海建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8MA38LR2P5M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八一乡莲谢路80号

5、法定代表人:姜旭

6、成立日期:2019年05月27日

7、注册资本:26,000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地整治服务,电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网络设备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销售代理,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国内贸易代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交易前交易后
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74099%12,48048%
2广东小崧园中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601%2601%
3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13,26051%
合计26,000100%26,000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海建设实际控制人为姜波。

、其他说明:经查询,国海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121,433.30113,853.76
负债总额85,268.2480,502.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1,820.5628,726.52
应收账款29,089.1721,947.25
项目2024年1-12月2025年1-9月
营业收入57,540.6818,375.64
营业利润-2,774.86-2,690.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16.90-3,116.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92.08-509.7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广东小崧园中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小崧园中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3MADNB2B82B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1幢6楼自编605室(一址多照)

5、法定代表人:卢保山

6、成立时间:2024年6月28日

7、注册资本:5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其他说明:经查询,广东小崧园中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南昌新巨耀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7DT0RA3X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新乡河洲路398号7栋中建城开大厦1110室

5、法定代表人:姜波

6、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6日

7、注册资本:2,0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软件开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物联网技术研发,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国海智慧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新巨耀100%股权

10、实际控制人:姜波

11、关联关系:新巨耀实际控制人姜波先生是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姜旭先生的亲属,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根据实质大于

形式的原则,认定新巨耀为公司的关联方。

12、其他说明:经查询,新巨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解决安排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对存续借款事项后续的处理方案,公司在与新巨耀拟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上做了明确约定与安排:

截至目前,国海建设对公司尚有3,342.06万元借款本金未偿还,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海建设将成为公司关联参股公司,前述资金将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具体处理方案如下:

1、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事项须与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同步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未经审议通过不得实施;

2、为规避关联表决利益冲突,姜旭需在本次交易议案提交本公司股东会审议前,正式辞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并完成相应信息披露;

3、上述借款按以下期限分期归还:(1)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及关联财务资助事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国海建设向公司归还1,500万元;(2)国海建设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向公司清偿剩余1,842.06万元本金,且该部分本金自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利息;

4、新巨耀应履行督促义务,确保国海建设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上述借款的全部本金及对应利息足额清偿至公司指定账户。

5、姜旭为上述国海建设对公司的借款(含本金、利息及公司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合理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姜旭承诺,在其于本条款项下的担保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前,不得对其所持有的238,000股小崧股份股票以任何形式进行质押或减持。

五、关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51%股权后,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关联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了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还款安排及期限,姜旭作为保证人为上述国海建设对公司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此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事项进行了审议,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事项系出售国海建设51%股权交易完成后国海建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被动形成,公司已与交易各方对后续处理方案作出明确安排,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本次关联财务资助实质为公司对原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非经营性往来的延续,公司与交易各方约定了还款安排及期限,此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延期并增加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同意国海建设延长对鄱阳县赣鄱高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国海建设持有项目公司50%股权)提供2,500万元财务资助的期限,延期五年,其他条件保持不变;同时,同意国海建设向项目公司增加提供4,305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五年,定向用于支付鄱阳PPP项目工程款,合计提供不超过6,805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出售国海建设51%股权后,国海建设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同时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3,342.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余额3,342.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2%。上述财务资助将按《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国海建设分期向公司进行归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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