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代码:002738 |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 公告编号:2025-053号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矿资源”)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有效发挥资金使用效率,经审议,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96.5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予以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0315]号)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326,0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3.39元。截至2023年
月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326,076股,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57.6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26,278,829.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3,721,128.5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1-00013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不含税)23,999,999.66元后的2,975,999,957.98元已于2023年
月
日存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账号:91140078801800002491)。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 1 | 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 | 81,000.00 |
| 2 | 津巴布韦Bikita锂矿200万t/a建设工程 | 98,000.00 |
| 3 | 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t/a改扩建工程 | 32,920.0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88,08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存管银行 | 账户名称 | 专户账号 | 账户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140078801800002491 | 207,903.57 | 活期存款 |
| 4,877,793.97 | 七天通知存款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550880031250401309 | 已注销 | / |
| 交通银行新余高新支行 | 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 | 365899991011000368910 | 69,823,452.53 | 活期存款 |
| 中国工商银行新余高新支行 | 中矿资源(江西)锂业有限公司 | 1505201229200281283 | 9,055,821.98 | 活期存款 |
| 合计 | 83,964,972.05 | |||
注:2023年11月30日,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净额(本金)及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已按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5年12月9日,募投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944,960,894.33元,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83,964,972.05元。具体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2025年12月9日投资进度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 1 | 春鹏锂业年产3.5万吨高纯锂盐项目 | 810,000,000.00 | 740,735,768.79 | 91.45% | 9,615,043.30 | 78,879,274.51 |
| 2 | 津巴布韦Bikita锂矿200万t/a建设工程 | 980,000,000.00 | 991,206,603.22 | 101.14% | 19,310,865.44 | 5,085,697.54 |
| 3 | 津巴布韦Bikita锂矿120万t/a改扩建工程 | 329,200,000.00 | 331,339,800.00 | 100.65%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854,521,128.51 | 856,379,358.43 | 100.22% | ||
| 5 | 发行费用 | 26,278,829.13 | 25,299,363.89 | 96.27% | ||
| 合计 | 2,999,999,957.64 | 2,944,960,894.33 | 98.17% | 28,925,908.74 | 83,964,972.05 | |
(二)募投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规、合理和节约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强各个建设环节对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了募集资金。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此外,根据相关合同约定,部分设备质保金、尾款等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计划永久补流募集资金中包含少量尚未支付的质保金及尾款。后续公司对于尚未到期的合同款项在满足付款条件时将用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8,396.50万元,占总募集资金净额的2.80%。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396.5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手续,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和质保金将全部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鉴于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统一对募投项目结项。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对目前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可以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当前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董事会审议此议案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矿资源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中矿资源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中矿资源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3.保荐机构出具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