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3”)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序号 | 类别 | 风险事项 | 挂牌公司是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1 | 公司治理 | 内控制度执行存在重大缺陷 | 是 |
| 2 | 生产经营 |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 是 |
| 3 | 生产经营 | 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 | 是 |
| 4 | 生产经营 | 重大债务违约 | 是 |
| 5 | 诉讼 |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是 |
| 6 | 处罚处理 |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 是 |
| 7 | 处罚处理 | 其他(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 | 是 |
| 8 | 信息披露 | 其他(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 | 是 |
| 9 | 其他 | 公司股票分类转让方式变更 | 是 |
(二) 风险事项情况
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在与存货管理以及成本核算相关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大重大缺陷。
2、公司主营业务已几乎全部停滞。
3、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因诉讼被冻结。
4、公司债务均已逾期,总金额超20亿元。
5、公司未结诉讼涉案金额合计约18亿元,公司及公司董事长一直处于失信被执行人状态。
6、2025年7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89号),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被处以850万元罚款。
7、2025年6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拟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8、公司预计无法在2025年8月29日前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
9、因公司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
司股票转让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转让频次将变更为每周一次(每星期五转让一次)。
二、 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情况将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主办券商提示
爱迪3存在生产经营停滞、公司及董事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治理机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被行政处罚、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等风险事项。
主办券商无法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上述风险事项的进展,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鉴于爱迪3存在上述风险,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情况,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 备查文件
1、《行政处罚事决定书》(〔2025〕89号)
2、《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处分告知书[2024]第63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