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陈汉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陈汉昭先生减持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触及要约收购。
2、陈汉昭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陈汉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陈汉昭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陈汉昭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2月19日 | 20.0715 | 1,661,865 | 0.3573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陈汉昭 | 合计持有股份 | 24,912,880 | 5.3574 | 23,251,015 | 4.99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28,220 | 1.3393 | 4,566,355 | 0.982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684,660 | 4.0180 | 18,684,660 | 4.0180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陈汉昭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陈汉昭先生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汉昭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汉昭先生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