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光华科技股票代码:002741
信息披露义务人:陈汉昭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降低至5%以下。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作如下释义:
| 上市公司 | 指 |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光华科技”)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陈汉昭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之行为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 |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中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陈汉昭国籍:中国性别:男身份证号码:4405241961****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公司于2025年9月6日披露《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因个人资金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650,2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实施完成上述减持计划,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报告和披露进展情况。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尚未有明确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661,8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7373%,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陈汉昭 | 合计持有股份 | 24,912,880 | 5.3574 | 23,251,015 | 4.999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28,220 | 1.3393 | 4,566,355 | 0.982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8,684,660 | 4.0180 | 18,684,660 | 4.0180 | |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汉昭签字:
日期:2025年12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汕头 |
| 股票简称 | 光华科技 | 股票代码 | 002741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陈汉昭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或通讯地址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份稀释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24,912,880股持股比例:5.3574%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23,251,015股持股比例:4.9999%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2月19日方式:集中竞价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陈汉昭签字:
日期: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