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2证券简称:*ST三圣公告编号:2025-78号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
:
至
:
和
:
至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
至
: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99号公司11楼1106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
2025年
月
日(星期一)
8、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严欢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 | 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 8.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3-
8.01
| 8.01 | 关于选举宋英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8.02 | 关于选举魏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8.03 | 关于选举马胜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8.04 | 关于选举段伟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8.05 | 关于选举严欢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9.01 | 关于选举张金若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9.02 | 关于选举丛晓东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9.03 | 关于选举黄超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已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8、议案9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应选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
)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登记送达公司证券部的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16:00前。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5日(9:00-11:30,13:3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潇联系电话:
023-68239069传真电话:023-68340020联系邮箱:ir@cqssgf.com联系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高新园云汉大道
号三圣股份证券部
3、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六、备查文件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2”,投票简称为“三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5-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议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8,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9,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7-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7.00 | 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累计投票议案(采取等额选举) | 投票数 | ||||
| 8.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
| 8.01 | 关于选举宋英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8.02 | 关于选举魏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8.03 | 关于选举马胜义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8.04 | 关于选举段伟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8.05 | 关于选举严欢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9.00 | 关于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
| 9.01 | 关于选举张金若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9.02 | 关于选举丛晓东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 9.03 | 关于选举黄超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表示选择;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的提案,股东需填写选举票数;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