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农股份(002758)_公司公告_浙农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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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2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合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兴合集团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25年

日起

个月内(即2025年

日-2026年

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

0.50%,不高于总股本的

1.00%,拟增持价格不超过

9.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

二、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

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兴合集团自2025年

日至2025年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52,11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2%,增持金额为24,340,798元(不含交易费用),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资金。上述增持后,兴合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8,219,28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43%;实际控制人

的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22,424,3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43.6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增持主体兴合集团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锁定期限的安排。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的其他主体不参与本次增持计划,承诺在增持期间、增持股份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兴合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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