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菌业(002772)_公司公告_众兴菌业: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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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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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72证券简称:众兴菌业公告编号:2025-055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25年09月15日(星期一)下午2: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

2025年

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09月15日下午3: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水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麦积区中滩镇)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博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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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登记日:2025年09月09日(星期二)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152,661,357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377%。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145,645,652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865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7,015,705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1%。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2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7,251,393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的股份数量为235,688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的股份数为7,015,705股,占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21%。

、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乔诗璐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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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表决情况同意152,000,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68%;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5%;弃权126,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0,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800%;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93%;弃权126,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407%。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2.01《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2,00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715%;反对5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99%;弃权150,4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9793%;反对50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63%;弃权150,4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44%。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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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990,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5%;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5%;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476%;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93%;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31%。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同意151,990,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05%;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5%;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9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0,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476%;反对53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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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7.3793%;弃权135,8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31%。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2,021,8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11%;反对50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7%;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1,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806%;反对504,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632%;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62%。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逐项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4.01《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2,022,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3%;反对5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01%;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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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2,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1862%;反对50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490%;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48%。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2,000,5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71%;反对5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3%;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90,5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869%;反对52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483%;弃权135,2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648%。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同意151,969,3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99.5467%;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3%;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59,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566%;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27%;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07%。

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966,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48%;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3%;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56,4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167%;反对560,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327%;弃权1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07%。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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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表决情况同意147,895,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335%;反对56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2%;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58,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401%;反对561,9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492%;弃权13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07%。表决结果通过。与会股东高博书、刘亮、邵小军、周进军、张收福均为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6《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同意152,025,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36%;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8%;弃权136,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5,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344%;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1%;弃权136,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5%。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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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7《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2,029,7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63%;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8%;弃权132,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19,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896%;反对498,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801%;弃权132,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304%。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08《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同意151,988,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93%;反对53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25%;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78,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7228%;反对538,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10%;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62%。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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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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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关于修订<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同意151,995,6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39%;反对531,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9%;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8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85,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193%;反对531,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45%;弃权1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62%。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10《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同意152,078,1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80%;反对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63%;弃权85,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68,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570%;反对49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704%;弃权85,0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占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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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5%。

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

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同意152,077,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74%;反对5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2%;弃权58,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667,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446%;反对5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55%;弃权58,72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99%。表决结果通过。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详见2025年08月16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姚佳律师、乔诗璐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其参会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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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水众兴菌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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