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持有公司股份6,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00%)的股东许晓斌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4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1,247,533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2025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2025年7月25日,许晓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4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0019%。此次减持前,许晓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0019%,此次减持后,持股比例为4.9999%。因其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许晓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获悉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许晓斌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055,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的0.85%。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现将相关减持计划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本次减持占总股本的比例(%) |
| 许晓斌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9月30日 | 18.26-20.68 | 19.09 | 1,055,000 | 0.85 |
| 合计 | - | - | - | - | 0.85 |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许晓斌先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获得;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许晓斌 | 合计持有股份 | 6,240,000 | 5.00 | 5,185,000 | 4.1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40,000 | 5.00 | 5,185,000 | 4.1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股东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许晓斌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累计被质押股份数为3,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比例的57.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2.40%,除上述情形之外,许晓斌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许晓斌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许晓斌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