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2月2日以联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表决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具有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融资租赁方式包括新购设备及附属材料直接融资租赁、自有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和法律文件等。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授权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业务。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业务约定期限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