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对202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为: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20万元至18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区间为亏损500万元至亏损3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是否进行修正 | |
| 原预计 | 最新预计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120万元至180万元 | 亏损:690万元至390万元 | 盈利:791.09万元 | 是 |
| 比上年同期下降:84.83% —77.25%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500万元至300万元 | 亏损:500万元至300万元 | 盈利:981.71万元 | 否 |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079元/股至0.0118元/股 | 亏损:0.0453元/股至0.0256元/股 | 盈利:0.0727元/股 | 是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修正情况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修正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次业绩修正,主要因为公司于 2025年8月6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新01协外认1号之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承认和执行国际商会国际仲裁院2023年9月11日作出的第26118/AZR/SPN/AB/CPB 号仲裁裁决。
经核查,将涉及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科目调整,影响营业外支出和预计负债金额范围约为890万元至940万元,且涉及的相关损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数据是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达成的沟通确认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天顺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