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803证券简称:吉宏股份公告编号:
2025-079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11名调整为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4名,同时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名,且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人,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无论何时,董事会应当有三分之一或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总数不应少于三名。 | 第一百零九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且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职工代表董事1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人,均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无论何时,董事会应当有三分之一或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总数不应少于三名。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其他事项说明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全权负责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