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捷股份(002812)_公司公告_恩捷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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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812证券简称:恩捷股份公告编号:2025-20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项目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郅立鹏、青岛众智达投资有限公司、陈继朝、杨波、袁军等共63名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套资金预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信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承诺方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董事会可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相关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可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本预案披露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于本公司股票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本预案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本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并取得本公司股东会批准、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其他有权监管机构的批准、核准或同意(如需)。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套资金预案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与本预案及其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预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套资金预案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已及时且在未来也将继续及时地向上市公司以及为本次交易提供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者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交易对方承诺,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信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承诺方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董事会可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相关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可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套资金预案

目录上市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4目录 ...... 5

释义 ...... 8

一、基本术语 ...... 8

二、专业术语 ...... 12重大事项提示 ...... 15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5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 17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8

四、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 20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21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1

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2

八、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 23

重大风险提示 ...... 24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4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 26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 29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 29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1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34

四、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 35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5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37

七、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 38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38

套资金预案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2

一、基本情况 ...... 52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 52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53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 53

五、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 ...... 54

六、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55

七、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 55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56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自然人交易对方 ...... 56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 ...... 56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 111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 112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112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112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 114

四、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 117

第五章本次交易预估作价情况 ...... 118第六章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 119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 119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 ...... 119第七章风险因素 ...... 120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20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 122

三、其他风险 ...... 124

第八章其他重要事项 ...... 125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与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

套资金预案

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25

二、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 125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125

四、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25

五、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126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126第九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 ...... 127

第十章声明与承诺 ...... 129

套资金预案

释义本预案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本预案、重组预案《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
重组报告书《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本公司、公司、恩捷股份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郅立鹏、新兴中科、青岛合兴、蚌埠众资达、青岛众智达、深圳南海、深圳鹏远昇、龙门倍增、和壮高新、司南芯海、司南新禹、时代闽东、青岛华瑞、联创永钧、杭州南海、陈继朝、苏州同创、陈辉洪、兴晟合景、杭州启翰、丰盛六合、高创清控、孙化明、厦门美桐、景祥嘉晟、司南碳伍、青岛景明、青岛德榕、顾钧天、张家港同创、日照宸睿、杭州多隆、鼎新智茂、深圳同创、清大乾鹭、鼎新智健、温润新材、杨波、华资达信、司南六脉、青岛华靖、红塔创芯、国信资本、融合奇点、毅道优势、梁建宏、刘德广、京道智尚、王敏、袁军、鼎新智通、清控金奕、京道智润、安义格祥、校企英才、北京建华、清科乾沣、宋黎明、陈刚明、张冬梅、青岛云杉、司南蓝途、丁一博
标的公司、中科华联青岛中科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中科华联100%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恩捷股份发行股份购买中科华联100%股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恩捷股份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恩捷股份发行股份购买中科华联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
李晓明家族PaulXiaomingLee、李晓华、YanMa、YanyangHui、SherryLee、JerryYangLi,系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合益投资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
新兴中科宜宾市新兴中科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合兴青岛合兴晟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蚌埠众资达蚌埠众资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青岛众智达青岛众智达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南海深圳南海成长湾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鹏远昇深圳鹏远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龙门倍增芜湖龙门倍增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和壮高新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套资金预案

司南芯海佛山司南芯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司南新禹佛山司南新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代闽东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华瑞青岛华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联创永钧杭州联创永钧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南海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同创苏州同创同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兴晟合景青岛兴晟合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启翰杭州启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丰盛六合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高创清控青岛高创清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美桐厦门市美桐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景祥嘉晟珠海景祥嘉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司南碳伍佛山司南碳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景明青岛景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青岛德榕青岛德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同创张家港同创富瑞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日照宸睿日照宸睿联合一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多隆杭州多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鼎新智茂鼎新智茂(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同创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清大乾鹭厦门清大乾鹭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鼎新智健鼎新智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温润新材温润新材(珠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资达信青岛华资达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司南六脉佛山司南六脉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华靖青岛华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红塔创芯红塔创芯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信资本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融合奇点青岛融合奇点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毅道优势青岛毅道优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京道智尚厦门京道智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鼎新智通鼎新智通(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清控金奕青岛清控金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套资金预案

京道智润厦门京道智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安义格祥安义格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校企英才青岛校企英才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建华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清科乾沣清科乾沣趣丸(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云杉青岛云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司南蓝途杭州司南蓝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蓝科途中科华联于2016年创建的“蓝科途”品牌,进行隔膜制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服务
中科供应链青岛中科华联供应链有限公司
蚌埠蓝科途蚌埠蓝科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遂宁蓝科途遂宁蓝科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蓝科途厦门蓝科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蓝科途青岛蓝科途膜材料有限公司
宜宾蓝科途宜宾蓝科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蓝科途山西蓝科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蓝科途销售蓝科途(青岛)销售有限公司
蓝龙新能源永济市蓝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西康墨江西康墨新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福建康墨福建康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蓝科途贵州蓝科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宁德时代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750.SZ),是专业从事研发生产电动汽车及储能系统的锂离子电池、电动汽车电池模组、电动汽车电池系统及电池管理系统的供应商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002594.SZ),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
亿纬锂能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14.SZ),主要从事高性能锂一次及二次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孚能科技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688567.SH),主要从事动力电池及电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国轩高科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002074.SZ),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太阳能与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产品、节能型光电与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国轩)、南京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均为其全资下属公司
中创新航中创新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

套资金预案

统(BMS)、储能电池及相关集成产品和锂电池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
天津力神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的技术研发、生产和经营,天津力神及其附属公司是国内投资规模和技术水平领先的锂离子电池厂商之一
LGESLGEnergySolution,Ltd.,是韩国LG集团旗下专注于锂离子电池业务的核心子公司
松下松下集团(Panasonic),是日本跨国性电子产品制造商,其旗下的松下能源(PanasonicEnergy)运营锂电池业务,是集团的核心业务之一,覆盖车载、民用、储能等多个领域
日本制钢所三井集团旗下的综合性制造巨头,业务覆盖多个重工业领域,已布局锂电池隔膜生产设备领域
德国布鲁克纳全球塑料和包装行业顶尖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在双向拉伸薄膜生产线领域占据技术领先地位
日本东芝是日本综合机电制造商与解决方案提供者,2023年完成私有化退市后,聚焦高附加值的能源、基础设施等核心领域
四川东材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208.SH),是一家总部位于四川绵阳,专注于新材料研发、制造与销售的科技型上市公司,在电工绝缘材料、高频高速电子材料等领域均有布局
康辉新材康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落户营口仙人岛经济开发区,是恒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专注于新型聚酯相关产品的研发与生产,核心产品包括双向拉伸聚酯薄膜、锂电池隔膜、PBT工程塑料以及PBS/PBAT生物可降解塑料等
乐凯光电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12月注册成立,是中国乐凯集团二级子公司,同时也是中国航天旗下企业,是我国偏光片用TAC薄膜和偏光眼镜用TAC膜的龙头企业,其主导产品为TAC膜及其深加工产品
中兴新材料深圳中兴新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成立,是中兴新集团旗下专注于锂离子电池隔膜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交割日标的公司就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相关事项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之日
发行日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交易对方名下之日
过渡期自评估基准日(不含评估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套资金预案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6号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章程》《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

锂电池、锂离子电池一种充电电池,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主要组成部分为锂离子电池隔膜、正极材料、负极材料和电解液等,通常也简称为锂电池
隔膜、锂电池隔膜、锂离子电池隔膜锂离子电池关键的内层组件之一,主要作用是使电池的正、负极分隔开来,防止两极接触而短路,同时具有能使电解质离子通过的功能,其性能决定了电池的界面结构、内阻等,直接影响电池的容量、循环以及安全性能等特性,性能优异的隔膜对提高电池综合性能具有重要作用。其中,以聚乙烯(PE)和聚丙烯(PP)为主的聚烯烃可分为单层、双层及多层隔膜
聚乙烯、PEPolyethylene,简称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具有耐低温性能优良、化学稳定性好、吸水性小、电绝缘性能优异等特点
聚丙烯、PPPolypropylene,简称PP,是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具有力学性能良好、耐热性较高、化学性能好、几乎不吸水、电绝缘性优良等特点
干法熔融拉伸法,包括单向拉伸和双向拉伸工艺,是指将聚烯烃树脂熔融、挤出制成结晶性聚合物薄膜,经过结晶化处理、退火获得高结晶度的结构,随后在高温下进一步拉伸,将结晶界面进行剥离,形成多孔结构的制备工艺
湿法热致相分离法,是指将液态烃或一些高沸点小分子物质作为成孔剂与聚烯烃树脂混合、加热熔融后形成均匀混合物,经挤出、流延、双向拉伸、萃取等工艺制备出相互贯通的微孔膜的制备工艺
热收缩隔膜在特定温度、时间条件下受热后发生的尺寸收缩现象,直接关系到锂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和倍率性能,是评估隔膜耐热稳定性的关键参数
拉伸使高聚物中的高分子链沿外作用力方向进行取向排列,从而达到改善高聚物结构和力学性能的一种方法。拉伸可分为单向拉伸和双向拉伸两种,前者使高分子链沿一个方向进行取向排列,后者使高分子链沿平面进行取向排列
半固态电池传统液态锂电池向全固态电池过渡的关键技术路线,采用固液混合

套资金预案

电解质,仅保留少量的液态电解液,同时搭配固态电解质形成混合体系
复合隔膜通过在传统聚烯烃隔膜等基体上复合功能性涂层,或采用多种材料共混、复合工艺制成的改良型隔膜
湿法PP隔膜以聚丙烯(PP)为基材,采用热致相分离法制备的多孔薄膜,其核心功能是作为电池正负极之间的物理隔离层,阻止电子直接导通,同时通过多孔结构允许锂离子自由迁移,保障电池充放电循环,是锂电池安全与性能的关键材料
固态电解质隔膜全固态电池的核心组件,兼具固态电解质的离子传导功能与传统隔膜的电极隔离作用,解决传统液态电池隔膜热稳定性差、普通固态电解质片刚性强等问题
BOPP薄膜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BiaxiallyOrientedPolypropylene),是以聚丙烯为基材,经纵向和横向双向拉伸工艺制成的塑料薄膜
无菌包装在无菌环境下,将经过无菌处理的食品、饮料、医药产品等装入已灭菌的包装容器中,密封后无需再经杀菌处理即可在常温下长期保存的包装
铝塑膜一种用于软包锂电池外包装的多层复合材料
湿法PE隔膜以聚乙烯(PE)为基材,采用热致相分离法制备的多孔薄膜,其核心功能是作为电池正负极之间的物理隔离层,阻止电子直接导通,同时通过多孔结构允许锂离子自由迁移,保障电池充放电循环,是锂电池安全与性能的关键材料
BOPETBiaxiallyOrientedPolyethyleneTerephthalate,双向拉伸聚酯薄膜,是以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为基材,经纵向和横向双向拉伸工艺制备的高性能薄膜材料
PI以聚酰亚胺(Polyimide,简称PI)为基材,通过溶液流延、静电纺丝或双向拉伸等工艺制备的高性能多孔薄膜,是锂离子电池、固态电池及特种电子器件的关键功能材料
质子交换膜一种具有质子传导功能的高分子电解质薄膜,核心作用是在电场或浓度梯度驱动下,选择性允许质子(H?)通过,同时阻隔电子、气体(如H?、O?)和液体,是燃料电池(尤其是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PEMFC)、电解水制氢(PEM电解槽)等新能源装置的“心脏”组件
光学膜一类具有特定光学性能(如透光、反光、滤光、偏振等)的功能性薄膜材料,通过精准控制材料成分、微观结构及膜层设计,实现对光线的传输、反射、折射、偏振等调控,广泛应用于显示、光学仪器、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是现代光电产业的核心基础材料之一
水处理膜具有选择性分离功能的高分子或无机材料薄膜,通过膜孔筛分、溶解扩散、电荷作用等机理,实现水中污染物(如杂质、盐分、有机物、微生物等)与水的分离,是现代水处理技术的核心材料,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海水淡化、饮用水净化、工业纯水制备等场景
gf克力,力学单位,1gf=0.0098N(约等于1克质量物体受到的重

套资金预案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套资金预案

重大事项提示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本预案披露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预案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一)本次交易方案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郅立鹏、青岛众智达、陈继朝、杨波、袁军等共63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科华联100%的股份,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交易标的名称中科华联100%股份
主营业务锂电池隔膜成套设备以及锂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所属行业为“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塑料制品业”中的“C2921塑料薄膜制造”
其他(如为拟购买资产)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无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相关补偿协议。待相关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承诺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无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相关补偿协议。待相关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就减值补偿承诺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套资金预案

(二)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标的资产基准日评估或估值方法评估或估值结果增值率/溢价率交易价格其他说明
中科华联100%股份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和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支付方式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中科华联100%股份的交易对价。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交易对方各自取得的股份对价待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发行价格34.3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总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应赠予上市公司,并计入资本公积。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否(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是,若取得新增股份时,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相应的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若交易对方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且于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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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事会决议公告时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48个月的,则相应的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未来如果前述交易对方将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的,其所持有股份还应遵守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对于锁定期的要求,具体以业绩补偿等协议约定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和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市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每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限。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否
锁定期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若上述锁定期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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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上市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锂电池隔膜供应商,核心产品是锂电池隔离膜,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领域、3C类产品及储能领域。上市公司不仅在全球产能布局、产品品质、成本效益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具备显著竞争力,更是成功进入了全球绝大多数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链体系,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中创新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比亚迪、孚能科技、天津力神等国内主流锂电池企业以及松下、LGES等海外公司,深度绑定多家全球知名电池厂商。上市公司市场份额已连续多年处于市场首位。

标的公司是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其他薄膜等高分子材料生产设备及隔膜制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客户为锂电池和锂电池隔膜厂商。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分析如下:

、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宽产品矩阵,利用自有隔膜设备生产高性能隔膜产品,发挥先进工艺优势

隔膜生产装备方面,标的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锂电池隔膜生产装备制造商,自2013年第一条锂电池隔膜生产演示线调试成功以来,自主研发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已超十年,湿法锂电池隔膜生产线荣获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称号。标的公司隔膜生产装备技术优势包括单线年产能高、产线核心零部件已基本实现国产化替代、自主开发隔膜管理系统和可快速切换产品线等。上市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及供应商,向标的公司采购隔膜生产装备产线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直接使用标的公司的隔膜生产装备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技术,自产高性能隔膜产品,降低上市公司生产及运营成本。同时,上市公司凭借在锂电隔膜领域的长期生产实践和产能优势,亦可运用自身经验及工艺积累促进标的公司隔膜生产设备的改进优化及扩产。

隔膜产品方面,标的公司凭借在隔膜行业深耕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制造经验,于2016年创建了蓝科途隔膜品牌,根据GGII数据,蓝科途2024年湿法隔膜市场国内占有率约为4.5%,排名行业第六。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隔膜产品可以对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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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隔膜产品矩阵起到补充,进一步完善先进产能的布局,提升规模效应;同时,如标的公司可获得足够建设资金支持,标的公司隔膜产线产能将会更快提升、业绩释放更加迅速。此外,上市公司作为全球出货量最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供应商,市场份额已连续多年处于市场首位,充足的订单需求和丰富的销售渠道可以有效促进标的公司隔膜产品的销售。

、有利于上市公司加速迭代技术,筑牢技术壁垒技术响应方面,标的公司可凭借自身整线装备供应的优势,迅速满足上市公司扩产更先进产能的诉求,并针对产线运行中的各类突发状况提供专业、更有针对性的技术解决方案,有效解决海外设备厂商响应不及时、更新装备时间周期长、换代成本高等痛点。筑牢研发壁垒方面,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可联合投入新型隔膜(如半固态电池用复合隔膜、湿法PP隔膜、固态电解质隔膜)与配套装备的研发,互享技术经验,降低单方面研发风险。同时,标的公司当前具备以

微米为代表的高强隔膜技术以及新一代大宽幅、高车速隔膜生产整线技术,相关技术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目前已成为行业先进隔膜产能建设的关键技术,双方整合后上市公司可进一步获得核心生产工艺与装备,拓宽技术护城河。

、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扩产灵活性上市公司作为隔膜行业龙头,基于自身需求同日本制钢所等全球隔膜装备制造商合作长达十余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隔膜装备领域同标的公司进一步紧密合作,推进国产替代的实现,降低供应链风险,尤其在行业高景气周期时可优先保障上市公司对隔膜装备的需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快速启动装备制造与隔膜产线建设的同步规划,缩短外部装备采购周期,实现“即产即扩”。同时凭借标的公司先进隔膜生产设备供应,上市公司可进一步布局海外产线建设,降低供应链风险。

4、有利于上市公司深化客户绑定,提升全球竞争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推动高性能产品的不断迭代,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可靠、持久、有竞争力的隔膜产品,增强客户粘性,可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研判行业趋势、提前布局全球隔膜市场,并适配装备与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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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占新兴市场先机,降低因装备交付及技术保障问题带来的市场风险,提升全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PaulXiaomingLee,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晓明家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对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上市公司将在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且交易价格确定后进行测算,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且交易价格确定后,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审计和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相关议案;

、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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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审批或备案(如需)。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原则性同意上市公司实施本次交易,意见如下:“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自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暂不存在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公司/本人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本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若承诺方的减持承诺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符的,承诺方承诺将对上述减持承诺做出相应调整,使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二)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承诺:

套资金预案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暂不存在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若承诺方的减持承诺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符的,承诺方承诺将对上述减持承诺做出相应调整,使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主要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预案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审议及表决程序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会等决策程序,上市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三)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上市公司拟聘请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和评估;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标的资产的权属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对实施过程、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和相关后续事项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发表明确意见,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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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公平、公允,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将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进行审议。

(四)网络投票安排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示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会会议。上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股东可以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投票,也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六)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在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结合上市公司财务情况、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合理测算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八、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中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和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交易作价及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尚未确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尚未确定,相关情况将在本次交易涉及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之后,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并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次交易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本预案披露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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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风险提示

在评价本公司本次交易或作出投资决策时,除本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详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在取得前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尚需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暂停、中止或取消,该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在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消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而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2、本次交易涉及向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3、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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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无法预见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几种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条件可能需要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尽职调查工作亦尚在进行中。待有关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法律及业务信息将在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正式报告后确定。标的资产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交易价格、法律及业务信息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预案中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等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本预案披露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后续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对价等核心条款尚未最终确定,本预案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不排除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各自诉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可能性。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特提请投资者关注。

(五)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也将面临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包括业务整合、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团队管理激励、供应链及销售渠道整合、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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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标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可能导致标的资产范围变化的风险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持有的部分标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形。相关交易对方已承诺解除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的全部权利限制,保证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若交易对方未能及时解决上述事项,则可能导致标的资产范围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上市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详细分析,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作为本次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技术迭代升级、资金投入形成的规模效应及产能快速扩张,在推动行业整体生产成本持续下行的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竞争,尤其是低端市场的竞争尤为激烈。

与此同时,随着行业内竞争对手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产能布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使得标的公司在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进而对其盈利能力产生潜在影响。因此,标的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承压下跌,继而影响经营业绩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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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标的公司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及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客户涵盖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比亚迪、LGES等国内外主流锂电池企业以及恩捷股份、康辉新材等锂电池隔膜生产厂家,其中,宁德时代和恩捷股份对标的公司的收入贡献在报告期合计超过80%。

考虑到上述知名客户在盈利能力、规模效应等方面的显著优势,标的公司未来将持续深化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客户集中度在短期内预计仍将维持较高水平。若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合作纠纷导致其终止或缩减采购规模、主要客户自身生产经营出现重大变动,而标的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的客户资源以弥补业绩缺口,则标的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盈利能力承压,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稳定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终端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年来,全球各国密集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储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带动了锂电隔膜及锂电隔膜设备需求的快速增长。然而,若未来各国在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将可能削弱终端市场需求,进而对标的公司隔膜产品及设备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当前锂离子电池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方面优势显著,是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消费电子市场的主流选择,但行业技术更新迅速,且存在干法隔膜、湿法隔膜等不同技术路线竞争。若未来全固态电池等新兴技术取得突破并实现商业化,或锂电池主流应用场景发生转变,将可能削弱市场对现有隔膜产品的需求。如标的公司未能精准研判行业趋势、及时完成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则其现有技术与产品将面临被替代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泄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的锂电隔膜及隔膜设备涉及高分子材料学、材料加工、纳米技术、电化学、表面和界面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控制技术、成套设备设计等多学科交叉,其核心技术涵盖大量专利与非专利专有技术,构成公司关键竞争力,如此类研发成果泄密或受到侵害,将给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核心技术人员是维持技术迭代与运营稳定的重要基础,如标的公司无法持续保持对上述人才的吸引力,将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进而影响技术研发的连续性与业务发展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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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的风险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其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保持相对较高水平,如果标的公司在短期内应收账款继续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将会使标的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六)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尚未盈利的风险标的公司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其他薄膜等高分子材料生产设备及隔膜制品。报告期内,受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下游需求变动的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存在尚未实现盈利的情形。

如果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产能释放不及预期、未能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保持技术优势和产品结构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而导致盈利能力不及预期,则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的资金状况、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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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进行资源优化配置、做优做强,提高企业质量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出台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实施并购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2024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要通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方式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并加大并购重组改革力度,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2024年

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支持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转型升级、鼓励私募投资基金积极参与并购重组以促进上市公司产业整合,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本次交易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和有关部门政策号召,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经营质效、注重投资者回报为目的,综合运用并购重组等方式,聚焦主业开展产业并购整合,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与协同效应,将上市公司做大做强。

、为推动“双碳”战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以促进绿色低碳能源转型

当今世界应对气候变化已成为全球共识,推动绿色低碳能源转型是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包括《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能源绿色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等一系列领域和行业实施方案,坚持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同时,国家在环保科技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支持技术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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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产业升级的政策。“十五五”规划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以锂电为代表的清洁能源是绿色低碳能源转型的重要环节,我国持续凭借产业链规模化优势占据全球主导地位。锂电池隔膜作为锂电池四大主材之一,技术壁垒高,直接影响到电池的安全性、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关键指标,近年来以行业龙头为代表的上市公司持续深耕隔膜领域,不断提升工艺水平,致力于巩固我国在高性能隔膜材料领域的优势地位。上市公司主营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标的公司主营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及锂离子电池隔膜,本次交易将通过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融合,实现装备及应用技术迭代加速、生产成本降低与供应链稳定性提升,最终强化整体市场竞争力,并将通过产品创新的协同,发挥先进工艺的产品优势。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发挥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效应,提高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上市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锂电池隔膜供应商,核心产品是锂电池隔离膜,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领域、3C类产品及储能领域。上市公司不仅在全球产能布局、产品品质、成本效益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具备显著竞争力,更是成功进入了全球绝大多数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链体系,深度绑定多家全球知名电池厂商。

标的公司是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及隔膜制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包括锂电池隔膜成套设备以及锂电池隔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为锂电池厂商和锂电隔膜厂商。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整合标的公司在锂电隔膜整线装备与锂电隔膜产品方面的优势,直接采购隔膜生产装备产线以降低采购和运维成本,并凭借自身经验反哺设备改进优化;同时,标的公司锂电隔膜产品将补充上市公司产品矩阵,以更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提升客户粘性。双方还将协同推进新型隔膜和配套装备的联合研发,降低单方研发风险,筑牢技术护城河。此外,交易将强化上市公司供应链自主可控,降低供应链风险,增强综合竞争力。

2、提升上市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质量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将提升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水平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助于上市公司整体经营质量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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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提高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加强上市公司资金实力,进而增强风险应对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进行产业布局、巩固行业地位、增强技术水平,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向郅立鹏、青岛众智达、陈继朝、杨波、袁军等共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100%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1、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元。

2、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全体交易对方。交易对方将以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进行认购。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34.3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结束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发行价格的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

=P

/(1+n);

套资金预案

配股:P

=(P

+A×k)/(1+k);派送现金股利:

P

=P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其中:

P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发行数量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和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下述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总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不足一股的部分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交易对方应赠予上市公司,并计入资本公积。

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是,若取得新增股份时,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个月的,则相应的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套资金预案

若交易对方属于私募投资基金,且于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交易对方对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标的公司股权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

个月的,则相应的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未来如果前述交易对方将承担业绩承诺及补偿义务的,其所持有股份还应遵守相关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中对于锁定期的要求,具体以业绩补偿等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届时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不低于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市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相关税费、标的公司项目建设和补充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等,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25%或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对应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套资金预案

募集配套资金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注册决定的募集资金金额及发行股份数量为上限。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市公司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和交易定价尚未确定。

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

(二)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对方在交易前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各交易对方预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会超过5%,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向各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因此上述初步测算和预计后续可能发生变化,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更,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且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因此,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套资金预案

四、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签订相关补偿协议。待相关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就业绩补偿承诺等事项进行协商,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上市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锂电池隔膜供应商,核心产品是锂电池隔离膜,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制造领域、3C类产品及储能领域。上市公司不仅在全球产能布局、产品品质、成本效益以及技术研发等方面具备显著竞争力,更是成功进入了全球绝大多数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链体系,主要客户包括宁德时代、中创新航、国轩高科、亿纬锂能、比亚迪、孚能科技、天津力神等国内主流锂电池企业以及松下、LGES等海外公司,深度绑定多家全球知名电池厂商。上市公司市场份额已连续多年处于市场首位。

标的公司是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其他薄膜等高分子材料生产设备及隔膜制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客户为锂电池和锂电池隔膜厂商。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分析如下:

1、有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宽产品矩阵,利用自有隔膜设备生产高性能隔膜产品,发挥先进工艺优势

隔膜生产装备方面,标的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锂电池隔膜生产装备制造商,自2013年第一条锂电池隔膜生产演示线调试成功以来,自主研发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已超十年,湿法锂电池隔膜生产线荣获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称号。标的公司隔膜生产装备技术优势包括单线年产能高、产线核心零部件已基本实现国产化替代、自主开发隔膜管理系统和可快速切换产品线等。上市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及供应商,向标的公司采购隔膜生产装备产线用于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直接使用标的公司的隔膜生产装备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技术,自产高性能隔膜产品,降低上市公司生产及运营成本。同时,上市公司凭借在锂电隔

套资金预案

膜领域的长期生产实践和产能优势,亦可运用自身经验及工艺积累促进标的公司隔膜生产设备的改进优化及扩产。隔膜产品方面,标的公司凭借在隔膜行业深耕多年的技术积累和制造经验,于2016年创建了蓝科途隔膜品牌,根据GGII数据,蓝科途2024年湿法隔膜市场国内占有率约为4.5%,排名行业第六。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隔膜产品可以对上市公司现有隔膜产品矩阵起到补充,进一步完善先进产能的布局,提升规模效应;同时,如标的公司可获得足够建设资金支持,标的公司隔膜产线产能将会更快提升、业绩释放更加迅速。此外,上市公司作为全球出货量最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供应商,市场份额已连续多年处于市场首位,充足的订单需求和丰富的销售渠道可以有效促进标的公司隔膜产品的销售。

2、有利于上市公司加速迭代技术,筑牢技术壁垒技术响应方面,标的公司可凭借自身整线装备供应的优势,迅速满足上市公司扩产更先进产能的诉求,并针对产线运行中的各类突发状况提供专业、更有针对性的技术解决方案,有效解决海外设备厂商响应不及时、更新装备时间周期长、换代成本高等痛点。

筑牢研发壁垒方面,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可联合投入新型隔膜(如半固态电池用复合隔膜、湿法PP隔膜、固态电解质隔膜)与配套装备的研发,互享技术经验,降低单方面研发风险。同时,标的公司当前以5微米为代表的高强隔膜技术以及新一代大宽幅、高车速隔膜生产整线技术已成为行业先进隔膜产能建设的关键技术,双方整合后上市公司可进一步获得核心生产工艺与装备,拓宽技术护城河。

、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供应链稳定性和扩产灵活性

上市公司作为隔膜行业龙头,基于自身需求同日本制钢所等全球隔膜装备制造商合作长达十余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隔膜装备领域同标的公司进一步紧密合作,推进国产替代的实现,降低供应链风险,尤其在行业高景气周期时可优先保障上市公司对隔膜装备的需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根据市场需求快速启动装备制造与隔膜产线建设的同步规划,缩短外部装备采购周期,实现“即产即扩”。同时凭借标的公司先进隔膜生产设备供应,上市公司可进一步布局海外产线建设,降低供应链风险。

套资金预案

4、有利于上市公司深化客户绑定,提升全球竞争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推动高性能产品的不断迭代,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可靠、持久、有竞争力的隔膜产品,增强客户粘性,可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将研判行业趋势、提前布局全球隔膜市场,并适配装备与生产工艺、抢占新兴市场先机,降低因装备交付及技术保障问题带来的市场风险,提升全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PaulXiaomingLee,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晓明家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对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上市公司将在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且交易价格确定后进行测算,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且交易价格确定后,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已获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原则性同意;

2、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已履行交易对方现阶段所必需的内部授权或批准。

套资金预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相关审计和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正式方案相关议案;

、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5、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涉及的审批或备案(如需)。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和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上市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1、在本次交易期间,将及时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中介机构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上市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上市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1、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2、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形。3、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关于保密措施以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防止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员工等单位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3、本说明自上市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上市公司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形的承诺函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1、在本次交易期间,及时向上市公司和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信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方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承诺方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1、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2、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形。3、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关于保密措施以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防止承诺方的关联人、员工等单位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3、本说明自承诺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承诺方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暂不存在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人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若承诺方的减持承诺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符的,承诺方承诺将对上述减持承诺做出相应调整,使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2、承诺对承诺方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承诺方所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未来上市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方将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7、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方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的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方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方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1、在本次交易期间,及时向上市公司和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信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方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承诺方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3、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1、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2、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等情形。3、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关于保密措施以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防止承诺方的关联人、员工等单位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3、本说明自承诺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承诺方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关于本次交易期间股份减持计划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暂不存在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2、在上市公司首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期间(下称“本次交易期间”)内,如本公司/本人在本次交易期间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届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股份包括本公司/本人目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及本次交易期间因上市公司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衍生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3、若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承诺将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若承诺方的减持承诺与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符的,承诺方承诺将对上述减持承诺做出相应调整,使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
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原则上同意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函1、承诺继续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2、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3、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承诺方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承诺方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方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全体交易对方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1、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已及时且在未来也将继续及时地向上市公司以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次交易相关的所有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该等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承诺方提供的文件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投资者或者中介机构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承诺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承诺方承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信息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承诺方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承诺方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董事会可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承诺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相关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机构可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4、承诺方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方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和壮高新、国信资本、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的交易对方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1、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2、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3、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和壮高新、国信资本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1、除承诺方已提起仲裁,请求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及中科华联回购承诺方持有的中科华联的股份外,承诺方(承诺方如为企业,则包括承诺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下同)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2、承诺方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3、除承诺方已提起仲裁,请求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及中科华联回购承诺方持有的中科华联的股份外,承诺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1、除由国信资本、和壮高新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的,要求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及中科华联回购其持有的中科华联股份之仲裁案件外,承诺方(承诺方如为企业,则包括承诺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下同)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2、承诺方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3、除由国信资本、和壮高新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的,要求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及中科华联回购其持有的中科华联股份之仲裁案件外,承诺方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全体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全体交易对方关于保密措施以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防止承诺方的关联人、员工等单位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3、本说明自承诺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承诺方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除青岛华瑞、联创永钧、杭州南海、丰盛六合、高创清控、张家港同创、日照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1、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承诺方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是,若承诺方取得新增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标的资产持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相应的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承诺方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若涉及业绩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宸睿、华资达信、毅道优势、京道智尚、清控金奕、京道智润、北京建华、青岛云杉的交易对方承诺安排的,锁定期将根据后续业绩承诺安排的情况延长。2、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承诺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3、如前述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承诺方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青岛华瑞、联创永钧、杭州南海、丰盛六合、高创清控、张家港同创、日照宸睿、华资达信、毅道优势、京道智尚、清控金奕、京道智润、北京建华、青岛云杉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1、本承诺方为依法备案且有效存续的私募投资基金,于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对本次用于认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标的公司股份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已满48个月,且不存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即承诺方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也未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承诺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承诺方名下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若涉及业绩承诺安排的,锁定期将根据后续业绩承诺安排的情况延长。2、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承诺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3、如前述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承诺方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除和壮高新、国信资本、郅立鹏、青岛合兴、青岛华瑞、陈继朝、杨波的交易对方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1、承诺方所持有中科华联的股份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况,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任何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权利限制、被查封或被冻结的情形。2、承诺方持有中科华联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3、承诺方保证上述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和壮高新、国信资本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1、承诺方所持有中科华联的股份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况,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除承诺方已提起仲裁,请求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及中科华联回购承诺方持有的中科华联的股份外,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任何设定质押或第三方权利、权利限制、被查封或被冻结的情形。2、承诺方持有中科华联的股份权属清晰,除承诺方已提起仲裁,请求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及中科华联回购承诺方持有的中科华联的股份外,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上述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者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者司法程序。3、承诺方保证上述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郅立鹏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1、承诺方所持有中科华联的股份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况,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除承诺方持有的中科华联1,400.00万股股份被质押给青岛华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888.10万股股份被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青岛中山路支行外,承诺方所持中科华联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冻结、被司法执行、权属争议及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可能影响中科华联合法存续的情况。承诺方承诺将按照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关于收购青岛中科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交易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上述质押股份的解押手续,保证标的资产交割过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前,承诺方不会就中科华联股份新增质押和/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将中科华联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如本承诺函出具后,承诺方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中科华联股份权属或妨碍将中科华联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事项,承诺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3、承诺方所持中科华联股份在交割时过户或权属转移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4、承诺方保证上述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青岛合兴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1、承诺方所持有中科华联的股份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况,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除承诺方持有的中科华联700.00万股股份被质押给青岛景明典当有限公司外,承诺方所持中科华联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冻结、被司法执行、权属争议及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可能影响中科华联合法存续的情况。承诺方承诺将按照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关于收购青岛中科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交易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上述质押股份的解押手续,保证标的资产交割过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前,承诺方不会就中科华联股份新增质押和/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将中科华联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如本承诺函出具后,承诺方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中科华联股份权属或妨碍将中科华联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事项,承诺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3、承诺方所持中科华联股份在交割时过户或权属转移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4、承诺方保证上述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青岛华瑞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1、承诺方所持有中科华联的股份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况,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除承诺方持有的中科华联171.88万股股份被质押给孙化明外,承诺方所持中科华联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冻结、被司法执行、权属争议及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可能影响中科华联合法存续的情况。承诺方承诺将按照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关于收购青岛中科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交易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上述质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押股份的解押手续,保证标的资产交割过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前,承诺方不会就中科华联股份新增质押和/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将中科华联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如本承诺函出具后,承诺方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中科华联股份权属或妨碍将中科华联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事项,承诺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3、承诺方所持中科华联股份在交割时过户或权属转移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4、承诺方保证上述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陈继朝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1、承诺方所持有中科华联的股份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况,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除承诺方持有的中科华联394.37万股股份被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青岛中山路支行外,承诺方所持中科华联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冻结、被司法执行、权属争议及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可能影响中科华联合法存续的情况。承诺方承诺将按照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关于收购青岛中科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交易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上述质押股份的解押手续,保证标的资产交割过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前,承诺方不会就中科华联股份新增质押和/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将中科华联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如本承诺函出具后,承诺方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中科华联股份权属或妨碍将中科华联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事项,承诺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3、承诺方所持中科华联股份在交割时过户或权属转移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4、承诺方保证上述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杨波关于标的资产权属情况的说明1、承诺方所持有中科华联的股份系真实、合法、有效持有,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况,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安排,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除承诺方持有的中科华联144.17万股股份被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青岛中山路支行外,承诺方所持中科华联股份不存在其他质押、查封、冻结、被司法执行、权属争议及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可能影响中科华联合法存续的情况。承诺方承诺将按照与上市公司签署的《关于收购青岛中科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交易协议》的约定及时办理上述质押股份的解押手续,保证标的资产交割过户不存在实质性障碍。2、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起至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前,承诺方不会就中科华联股份新增质押和/或设置其他可能妨碍将中科华联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限制性权利。如本承诺函出具后,承诺方发生任何可能影响中科华联股份权属或妨碍将中科华联股份转让给上市公司的事项,承诺方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3、承诺方所持中科华联股份在交割时过户或权属转移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4、承诺方保证上述内容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如因上述内容存在虚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全体交易对方关于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函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标的公司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1、在本次交易期间,及时向上市公司和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承诺方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相关中介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承诺方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承诺方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承诺方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1、除由国信资本、和壮高新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的,要求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及承诺方回购其持有的中科华联股份之仲裁案件外,承诺方及承诺方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2、承诺方及承诺方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等。3、除由国信资本、和壮高新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的,要求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及承诺方回购其持有的中科华联股份之仲裁案件外,承诺方及承诺方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关于保密措施以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防止承诺方的关联人、员工等单位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2、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3、本说明自承诺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之日起生效。承诺方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方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标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1、在本次交易期间,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向上市公司以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与本承诺人职责相关的信息,并保证本承诺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本承诺人所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和披露的资料,均为本承诺人掌握的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内容一致;本承诺人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文件,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本承诺人出具的说明、承诺及确认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郅立鹏、陈继朝、杨波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1、除由国信资本、和壮高新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的,要求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及中科华联回购其持有的中科华联的股份之仲裁案件外,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2、本人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等。

套资金预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3、除由国信资本、和壮高新向相关仲裁机构提起的,要求郅立鹏、陈继朝、杨波、青岛众智达及中科华联回购其持有的中科华联的股份之仲裁案件外,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除郅立鹏、陈继朝、杨波外的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合法合规及诚信情况的声明及承诺函1、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事项。2、本承诺人最近五年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等。3、本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标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十条的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标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密措施以及保密制度的说明1、本承诺人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防止本承诺人的关联人、员工等单位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2、本承诺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或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3、本说明自本承诺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人如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套资金预案

第二章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NNANENERGYNEWMATERIALCO.,LTD.
法定代表人PaulXiaomingLee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27317703K
成立日期2006-04-05
注册资本96,815.0717万元
注册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125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125号
邮政编码653100
电话0877-8888661
互联网网址www.semcorp.com
电子信箱groupheadquarter@cxxcl.cn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品印刷;商品商标印制(含烟草、药品商标),商标设计;包装盒生产、加工、销售;彩色印刷;纸制品(不含造纸)、塑料制品及其他配套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加工、销售印刷用原料、辅料;生产、加工、销售塑料薄膜、改性塑料;生产、加工、销售镭射转移纸、金银卡纸、液体包装纸、电化铝、高档包装纸;生产、加工、销售防伪标识、防伪材料;包装机械、包装机械零配件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生产、加工、销售新能源材料以及相应新技术、新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国家限制和禁止的项目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A股上市信息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票代码为002812.SZ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PaulXiaomingLee,实际控制人为李晓明家族。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套资金预案

注1:上市公司实控人为李晓明家族,其中,PaulXiaomingLee、李晓华、SherryLee和JerryYangLi分别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13.08%、8.22%、7.26%和1.50%,YanMa,YanyangHui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注2:合益投资系李晓明家族的一致行动人,由李晓明家族100%持有。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包括:(1)膜类产品(锂电池隔离膜、BOPP薄膜);(2)包装印刷品(烟标和无菌包装);(

)包装制品(特种纸、全息防伪电化铝及其他产品)。其中,公司的战略核心产品为锂电池隔离膜,公司拥有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及供应能力,产能规模与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居市场首位。此外,公司在其他多个细分领域如BOPP薄膜、无菌包装及铝塑膜等均有丰富的产品线。

最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二)主要财务数据上市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1-9月,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总资产4,799,956.564,719,963.754,720,091.663,862,273.15

套资金预案

总负债2,149,481.822,099,463.901,851,868.151,976,830.8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477,791.362,447,122.962,692,649.551,772,620.29
收入利润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营业收入954,328.471,016,365.581,204,222.981,259,092.55
利润总额3,691.74-84,480.17302,634.25476,514.41
净利润-11,334.98-65,989.72265,021.44421,213.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32.30-55,631.75252,668.86400,046.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436.52-61,329.80246,125.79383,979.21
现金流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732.74115,824.91266,745.3350,358.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271.66-263,231.53-799,012.40-568,562.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05.6141,367.29513,692.32677,910.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276.00-105,557.35-18,302.21160,275.66
主要财务指标2025年9月30日/2025年1-9月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44.7844.4839.2351.18
毛利率(%)15.9011.0737.4347.8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0.572.684.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5-2.1711.8725.39

五、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导致的股权控制结构的预计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PaulXiaomingLee,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晓明家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对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动的具体情况,上市公司将在审计和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且交易价格确定后进行测算,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套资金预案

六、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七、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

套资金预案

第三章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自然人交易对方

姓名曾用名性别国籍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郅立鹏中国
陈继朝中国
陈辉洪中国
孙化明中国
顾钧天中国
杨波中国
梁建宏中国
刘德广中国
王敏中国
袁军中国
宋黎明中国
陈刚明中国
张冬梅中国
丁一博中国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

(一)新兴中科

1、基本情况

名称宜宾市新兴中科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RRY339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国兴大道沙坪路16号大数据产业园B1栋19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30,67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年4月4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新兴中科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33%
2宜宾市新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370.0099.00%
3郅立鹏有限合伙人205.000.67%
合计30,675.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新兴中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宜宾市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兴中科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青岛合兴

、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合兴晟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QGJHY11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漓江西路987号办公1005户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骏驰万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年8月30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信息咨询(以上未经金

套资金预案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合兴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青岛骏驰万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20%
2孙彦栋有限合伙人9,980.0099.80%
合计1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合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骏驰万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合兴的出资结构如下:

(三)蚌埠众资达

1、基本情况

名称蚌埠众资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4MA8PFH491K
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禹会区高新路南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内1#综合办公楼401
执行事务合伙人郅立鹏
出资额25,4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9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产权及控制关系

套资金预案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蚌埠众资达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郅立鹏普通合伙人300.001.18%
2蚌埠禹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25,100.0098.82%
合计25,4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蚌埠众资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郅立鹏,蚌埠众资达的出资结构如下:

(四)青岛众智达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众智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08648085X7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六盘山路48号2号厂房202室
法定代表人郅立鹏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4年1月9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众智达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袁军174.7734.95%
2张红宇46.259.25%
3梁鹏37.047.41%

套资金预案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4马昭37.047.41%
5郅立波37.047.41%
6张敏华32.126.42%
7郅立鹏30.576.11%
8柴灵芝11.112.22%
9李从森9.251.85%
10张天贵7.401.48%
11聂海东7.401.48%
12孙彦栋6.231.25%
13刘正5.701.14%
14王健5.551.11%
15金圣国5.551.11%
16隋宝玉4.630.93%
17张作正4.550.91%
18王静静3.700.74%
19杜娟娟3.000.60%
20陈超2.780.56%
21刘鑫2.780.56%
22张月波2.780.56%
23欧阳华平2.780.56%
24宁纪飞2.780.56%
25张静1.850.37%
26刘成1.850.37%
27王波涛1.850.37%
28魏玉娟1.850.37%
29秦敬忠1.850.37%
30管清云1.850.37%
31于亚娜1.850.37%
32何仕亮1.850.37%
33吴绪强1.000.20%
34侯明霞1.000.20%
35孙昌峰0.400.08%
合计500.00100.00%

套资金预案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众智达的控股股东为袁军。青岛众智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五)深圳南海

1、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南海成长湾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5GFH73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宝兴路6号海纳百川总部大厦A座5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4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深圳南海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01.25%
2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22.50%
3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3,300.0010.83%
4太保长航股权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7.50%
5郑州国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500.007.13%
6扬州同创同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1,915.005.48%
7上海科创中心二期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1,000.005.25%
8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5.00%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中金旗盛(新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3.75%
10扬州同创同航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1,410.002.85%
11山东财金科技创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
12中山市创业发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
13上海国际集团创科三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
14湖北夏创星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
15深圳开源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
16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
17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50%
18扬州陆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690.001.67%
19嘉和盛行投资(海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00.001.50%
20郑州中原科技城产业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25%
21湖南财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25%
22云南金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25%
23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25%
24陕西秦创原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00.000.88%
25宁波甬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75%
26嘉兴陆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320.000.58%
27扬州同创致高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365.000.34%
28云南泽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5%
合计40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深圳南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南海的出资结构如下:

套资金预案

(六)深圳鹏远昇

、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鹏远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90U7D1Y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禾花社区平新北路163号广弘美居B栋B308-E103
执行事务合伙人佛山卓威盛贸易有限公司
出资额8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年5月16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深圳鹏远昇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佛山卓威盛贸易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8,800.0061.00%
2佛山恒义创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1,200.0039.00%
合计8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深圳鹏远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佛山卓威盛贸易有限公司,深圳鹏远昇的出资结构如下:

套资金预案

(七)龙门倍增

、基本情况

名称芜湖龙门倍增私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2MA8PCYBF5H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服务楼5楼34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芜湖市洪泰智信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2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龙门倍增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芜湖市洪泰智信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1.00%
2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8,000.0024.00%
3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15.00%
4芜湖市繁昌春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6,000.0013.00%
5芜湖银湖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000.006.00%
6芜湖市新芜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000.006.00%
7芜湖市鸠创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000.006.00%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8芜湖高新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000.006.00%
9芜湖前湾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5.00%
10芜湖三山泓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5.00%
11南陵惠尔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5.00%
12芜湖市镜湖振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004.00%
13无为市产业引导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004.00%
合计20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龙门倍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芜湖市洪泰智信投资有限公司,龙门倍增的出资结构如下:

(八)和壮高新

1、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和壮高新技术成果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4MA2U7E5J14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红旗一路592号秀水新村(二村)14号楼社区用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出资额5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以上无前置许可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套资金预案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和壮高新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普通合伙人99,800.0019.96%
2安徽省三重一创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25,000.0045.00%
3蚌埠市产业引导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0,000.0018.00%
4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5,000.0015.00%
5蚌埠禹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00%
6合肥和生众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4%
合计50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和壮高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方正和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壮高新的出资结构如下:

(九)司南芯海

、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司南芯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6T2YD80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

套资金预案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司南芯海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序号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00.000.40%
2佛山司南兴湖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600.0050.60%
3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9,000.0049.00%
合计10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司南芯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司南芯海的出资结构如下:

(十)司南新禹

、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司南新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BX2HMX44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2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8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套资金预案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司南新禹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40%
2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60.00%
3佛山司南芯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900.0039.60%
合计25,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司南新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司南新禹的出资结构如下:

(十一)时代闽东

、基本情况

名称福建时代闽东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1MA8RF6PU98
注册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1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恒旭创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1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2月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套资金预案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时代闽东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恒旭创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4.000.04%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4.000.04%
3青岛上汽创新升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4,000.0040.00%
4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800.0028.00%
5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4,112.0021.92%
6珠海普贺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1,000.0010.00%
合计11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时代闽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恒旭创领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时代闽东的出资结构如下:

(十二)青岛华瑞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华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DEJYGX7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18号楼4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开来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额16,400.00万元

套资金预案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华瑞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山东开来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64.001.00%
2山东兴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30.49%
3城发集团(青岛)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24.39%
4青岛优木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24.39%
5青岛环湾高新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236.0019.73%
合计16,4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华瑞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山东开来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华瑞的出资结构如下:

(十三)联创永钧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联创永钧科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5MA27Y9F88E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958号(科创大楼)1幢202-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联创永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0,200.00万元

套资金预案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7月22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除金融、证券、期货),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联创永钧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联创永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0.99%
2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100.0033.44%
3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019.87%
4广州城发应元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6.56%
5中铄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11.59%
6潍坊中骏泽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9.93%
7潘异有限合伙人1,000.003.31%
8赵鑫有限合伙人1,000.003.31%
9黄海英有限合伙人300.000.99%
合计30,2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联创永钧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联创永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创永钧的出资结构如下:

(十四)杭州南海

1、基本情况

套资金预案

名称杭州南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3963145824
注册地址浙江省定安路126号(西湖创意谷)2号楼327工位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20,874.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经营范围服务: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杭州南海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8,500.007.03%
2南京同创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8,872.0023.89%
3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4,315.0020.12%
4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6,000.0013.24%
5杭州金投上城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427.0010.28%
6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8.27%
7深圳精选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8.27%
8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510.007.87%
9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50.001.03%
合计120,874.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杭州南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同创伟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南海的出资结构如下:

套资金预案

(十五)苏州同创

1、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同创同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273C1882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运东大道997号东方海悦花园4幢60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8,06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9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苏州同创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220.001.13%
2杭州同创同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3,200.0021.47%
3青岛同创致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600.0014.44%
4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25%
5军民融合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9.25%
6青岛同创同优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670.008.95%
7苏州市吴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4.63%
8苏州东吴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4.63%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厦门铜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4.63%
10青岛洪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4.63%
11青岛顺东汇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990.004.62%
12青岛同创同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870.003.58%
13厦门国升增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2.78%
14周剑有限合伙人2,500.002.31%
15海南中璟辰熙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93%
16东莞生益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3%
17黄燕有限合伙人1,000.000.93%
18孙建妹有限合伙人1,000.000.93%
19张一巍有限合伙人10.000.01%
合计108,06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苏州同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同创的出资结构如下:

(十六)兴晟合景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兴晟合景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94RXAE2J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开发区漓江西路987号办公1003户)

套资金预案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骏驰万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8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兴晟合景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青岛骏驰万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20%
2张霞有限合伙人977.0097.70%
3陈西兵有限合伙人21.002.10%
合计1,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兴晟合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骏驰万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兴晟合景的出资结构如下:

(十七)杭州启翰

1、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启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7G98QK4C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江南大道3900号3层311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夏恒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套资金预案

出资额5,53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杭州启翰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华夏恒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0.90%
2韩建国有限合伙人4,470.0080.83%
3王剑敏有限合伙人1,000.0018.08%
4李子仪有限合伙人10.000.18%
合计5,53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杭州启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夏恒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启翰的出资结构如下:

(十八)丰盛六合

1、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36D03Y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C区H0029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6,300.00万元

套资金预案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丰盛六合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1.14%
2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8.02%
3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8.02%
4浙江航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022.82%
合计26,3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丰盛六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盛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丰盛六合的出资结构如下:

(十九)高创清控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高创清控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077363352W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秀园路1号科创慧谷(青岛)科技园D1-2-115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水木紫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7,816.3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套资金预案

成立日期2013年9月4日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高创清控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青岛水木紫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48.991.91%
2青岛高创清控联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581.7145.82%
3青岛世家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885.6936.92%
4保定辉众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00.0015.35%
合计7,816.39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高创清控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水木紫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创清控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十)厦门美桐

1、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市美桐贰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YJEDKXB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A之六
执行事务合伙人国智产投(厦门)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34,460.00万元

套资金预案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年9月5日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厦门美桐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国智产投(厦门)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360.001.04%
2国投智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000.0023.22%
3厦门市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4.51%
4滕达有限合伙人4,500.0013.06%
5厦门信和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10.16%
6厦门国升未来科技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8.71%
7厦门市思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7.25%
8厦门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5.80%
9季玉兵有限合伙人1,500.004.35%
10马志鸿有限合伙人1,000.002.90%
11李翔有限合伙人600.001.74%
12吴亚强有限合伙人600.001.74%
13刘冬颖有限合伙人500.001.45%
14卓桂英有限合伙人500.001.45%
15戴建宏有限合伙人300.000.87%
16韦玉荣有限合伙人200.000.58%
17林颖有限合伙人200.000.58%
18谈雪松有限合伙人200.000.58%
合计34,46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厦门美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国智产投(厦门)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美桐的出资结构如下:

套资金预案

(二十一)景祥嘉晟

、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景祥嘉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7H5REU0L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朗道88号1222办公-B区01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4,1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1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景祥嘉晟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49%
2孙化明有限合伙人2,000.0048.54%
3姬光有限合伙人500.0012.14%
4王晓晖有限合伙人300.007.28%
5许明良有限合伙人250.006.07%
6王春明有限合伙人200.004.85%
7张钧锷有限合伙人200.004.85%
8开昌平有限合伙人150.003.64%
9戚建祥有限合伙人150.003.64%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0王德春有限合伙人100.002.43%
11彭利民有限合伙人100.002.43%
12李鹏志有限合伙人100.002.43%
13白金有限合伙人50.001.21%
合计4,12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景祥嘉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珠海景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景祥嘉晟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十二)司南碳伍

、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司南碳伍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C3HQ3Y2J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4,33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司南碳伍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2%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广东茗晖新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330.0053.80%
3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46.18%
合计4,331.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司南碳伍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司南碳伍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十三)青岛景明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景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UTDA74U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480号8-3栋101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海博宏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1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全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景明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青岛海博宏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20%
2宋黎明有限合伙人510.0051.00%
3宋雨菲有限合伙人488.0048.80%
合计1,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景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海博宏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青岛景明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十四)青岛德榕

、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德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7K1GWN9F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昌庆路231号9栋网点124户-57(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德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德榕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海南德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65%
2孙化明有限合伙人1,350.0043.55%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王海波有限合伙人780.0025.16%
4河北汇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16.13%
5王昊天有限合伙人150.004.84%
6熊昀有限合伙人100.003.23%
7李刚有限合伙人100.003.23%
8王莹有限合伙人100.003.23%
合计3,1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德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海南德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德榕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十五)张家港同创

、基本情况

名称张家港同创富瑞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MBG3J7B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晨新路19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11月20日
经营范围从事非证券股权投资活动及相关咨询业务;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套资金预案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张家港同创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0.00%
2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500.0045.00%
3张家港经开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500.0045.00%
合计1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张家港同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同创锦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张家港同创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十六)日照宸睿

、基本情况

名称日照宸睿联合一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121MA3FF5BA3A
注册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北经济开发区创新创业中心3楼E区39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亿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2,5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3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凭有效备案手续经营)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展会务服务;电子商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日照宸睿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亿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0.92%
2东台宸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9,320.0059.41%
3日照市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7.69%
4苏州誉景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400.007.38%
5苏州尚合正势二期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6.15%
6凯希雅(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3.08%
7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3.08%
8浙江秦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3.08%
9蒋巍有限合伙人1,000.003.08%
10西安西商产融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3.08%
11北京红杉泰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1.54%
12普宁市丰衣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1.54%
合计32,52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日照宸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亿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日照宸睿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十七)杭州多隆

、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多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MA7NHD5M0P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江南大道3900号3层312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华夏恒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65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套资金预案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杭州多隆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华夏恒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00.08%
2韩建国有限合伙人2,152.0058.88%
3沈亚明有限合伙人1,300.0035.56%
4韩思莹有限合伙人100.002.74%
5李家冰有限合伙人100.002.74%
合计3,655.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杭州多隆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夏恒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多隆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十八)鼎新智茂

、基本情况

名称鼎新智茂(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8RRCCP7K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3单元A04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鼎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701.00万元

套资金预案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鼎新智茂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厦门鼎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4%
2厦门市兴理益暻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25.92%
3厦门瑞极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18.51%
4厦门市乾昂实业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14.81%
5张越有限合伙人200.007.40%
6王晖有限合伙人150.005.55%
7罗锦华有限合伙人150.005.55%
8王清华有限合伙人130.004.81%
9李翔有限合伙人130.004.81%
10苏俊红有限合伙人120.004.44%
11吴志城有限合伙人120.004.44%
12朱碧华有限合伙人100.003.70%
合计2,701.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鼎新智茂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厦门鼎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鼎新智茂的出资结构如下:

(二十九)深圳同创

1、基本情况

套资金预案

名称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19629D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3086号大百汇广场28层2802
法定代表人郑伟鹤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6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创业投资业务;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业务;直接咨询或参与企业孵化器的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深圳同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荔4,900.0049.00%
2郑伟鹤4,500.0045.00%
3丁香琴600.006.00%
合计1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同创伟业的控股股东为郑伟鹤、黄荔。同创伟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十)清大乾鹭

1、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清大乾鹭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3MA3530NG0Q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鸿翔西路1888号1号楼103-28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乾道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套资金预案

出资额16,42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清大乾鹭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乾道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1.22%
2青岛乾予金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600.0034.10%
3青岛乾予金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420.0033.01%
4青岛乾道嘉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12.18%
5青岛乾道瑞铭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0.003.65%
6山东盛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3.65%
7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联发五金制罐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3.05%
8青岛乾道荣耀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3.05%
9熊四明有限合伙人500.003.05%
10罗方鹏有限合伙人500.003.05%
合计16,42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清大乾鹭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乾道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清大乾鹭的出资结构如下:

套资金预案

(三十一)鼎新智健

、基本情况

名称鼎新智健(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8RQCRE7C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3单元A16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鼎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49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鼎新智健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厦门鼎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4%
2蔡学彦有限合伙人2,000.0080.16%
3王如顺有限合伙人250.0010.02%
4潘志民有限合伙人144.005.77%
5丁叶慧有限合伙人100.004.01%
合计2,495.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鼎新智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厦门鼎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鼎新智健的出资结构如下:

套资金预案

(三十二)温润新材

、基本情况

名称温润新材(珠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6RP4C00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108号1722办公01-5
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21,0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温润新材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7,000.0033.32%
2珠海新州精选壹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23.80%
3重庆顺博两江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9.52%
4齐书政有限合伙人2,000.009.52%
5窦培成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6孙芬有限合伙人1,000.004.76%
7温小琼有限合伙人800.003.81%
8朱桂连有限合伙人600.002.86%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伍文莲有限合伙人400.001.90%
10吴珍芳有限合伙人300.001.43%
11李瑜有限合伙人300.001.43%
12梁湛泉有限合伙人110.000.52%
13刘珍云有限合伙人100.000.48%
14李和平有限合伙人100.000.48%
15杨景培有限合伙人100.000.48%
16王建中有限合伙人100.000.48%
17王燕桃有限合伙人100.000.48%
合计21,01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温润新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温润新材的出资结构如下:

(三十三)华资达信

、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华资达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32MH4T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5号全球(青岛)风投创投中心1501室
法定代表人谭啸
注册资本3,56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1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套资金预案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华资达信的股权结构如下: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青岛北斗伟业投资创业中心(有限合伙)1,424.0040.00%
2青岛市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1,068.0030.00%
3张辉676.4019.00%
4吕岳川213.606.00%
5青岛华资达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8.005.00%
合计3,56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华资达信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十四)司南六脉

、基本情况

名称佛山司南六脉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CBTJH4XR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套资金预案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2,501.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3年3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司南六脉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4%
2马运斗有限合伙人500.0019.99%
3广东茗晖睿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12.00%
4潘旭平有限合伙人300.0012.00%
5罗丽云有限合伙人200.008.00%
6赵伟红有限合伙人200.008.00%
7李璐有限合伙人200.008.00%
8彭伟有限合伙人100.004.00%
9李慧芳有限合伙人100.004.00%
10郭炽廉有限合伙人100.004.00%
11刘明丽有限合伙人100.004.00%
12刘文艳有限合伙人100.004.00%
13饶敏桦有限合伙人100.004.00%
14陈一帆有限合伙人100.004.00%
15张育强有限合伙人100.004.00%
合计2,501.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司南六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司南六脉的出资结构如下:

套资金预案

(三十五)青岛华靖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华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RKT2WX4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江山南路198号1层网点
执行事务合伙人闫国锋
出资额5,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0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以自有资金投资(以上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财税信息咨询;法律信息咨询(不含律师服务、不含公证服务);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华靖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闫国锋普通合伙人1,500.0030.00%
2苏燕有限合伙人3,500.0070.00%
合计5,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华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闫国锋,华靖创业的出资结构如下:

套资金预案

(三十六)红塔创芯

、基本情况

名称红塔创芯一期(珠海横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4DP7J91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1889号17栋201室-174号(集中办公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红塔创新(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50,3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3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红塔创芯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红塔创新(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400.002.78%
2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049.70%
3红正均方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690.0019.26%
4扬州瘦西湖金融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5.96%
5王铼根有限合伙人2,610.005.19%
6上海翀隆商务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人2,000.003.98%
7青岛汇倍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100.002.19%
8沈阳市蓝光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1.99%
9敖小强有限合伙人1,000.001.99%
10南京海泓汇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1.99%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1陈纬有限合伙人700.001.39%
12于平平有限合伙人500.000.99%
13施先荣有限合伙人500.000.99%
14倪连刚有限合伙人500.000.99%
15珠海同源天时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40%
16株洲市国投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20%
合计50,3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红塔创芯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红塔创新(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红塔创芯的出资结构如下:

(三十七)国信资本

1、基本情况

名称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NC8257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2518(一照多址企业)
法定代表人陈华
注册资本30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9年6月18日

套资金预案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无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国信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0100.00%
合计30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国信资本的控股股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十八)融合奇点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融合奇点科技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RRP9P42
注册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太白山路172号中德生态园双创中心32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广厦奇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70,01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融合奇点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套资金预案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广厦奇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300.001.86%
2青岛海科致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28.57%
3青岛融合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8.57%
4国家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4,000.0020.00%
5山东省新动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10.00%
6青岛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10.00%
7天津奇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15.001.02%
合计70,015.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融合奇点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广厦奇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融合奇点的出资结构如下:

(三十九)毅道优势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毅道优势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5MA3MKD1M3L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杭州路18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毅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15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套资金预案

成立日期2018年1月9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以上项目需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并依据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银监局、保监局、证监局、公安局、商务局颁发的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毅道优势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毅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1.59%
2海南华清辰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47.62%
3曾纪理有限合伙人1,000.0031.75%
4郝代玲有限合伙人500.0015.87%
5周建修有限合伙人100.003.17%
合计3,15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毅道优势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毅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毅道优势的出资结构如下:

(四十)京道智尚

1、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京道智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2XXJR47N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六楼G区13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京道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套资金预案

出资额1,055.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年1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京道智尚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厦门京道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5.000.47%
2林家卯有限合伙人950.0090.05%
3卓油溪有限合伙人100.009.48%
合计1,055.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京道智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厦门京道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京道智尚的出资结构如下:

(四十一)鼎新智通

、基本情况

名称鼎新智通(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8RRCGWXK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492号2103单元A17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鼎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53.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套资金预案

成立日期2021年3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鼎新智通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厦门鼎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10%
2厦门鼎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47.48%
3李凤翔有限合伙人300.0028.49%
4潘志民有限合伙人152.0014.43%
5章江平有限合伙人100.009.50%
合计1,053.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鼎新智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厦门鼎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鼎新智通的出资结构如下:

(四十二)清控金奕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清控金奕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MA3C56F370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1号楼B区501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青岛科创金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52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1月6日

套资金预案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清控金奕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青岛科创金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021.00%
2青岛巨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0.6039.60%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德智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0.5033.00%
4青岛朗威润德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0.159.90%
5西藏清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0.106.60%
6清控科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0.106.60%
7孙付友有限合伙人0.053.30%
合计1.52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清控金奕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青岛科创金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控金奕的出资结构如下:

(四十三)京道智润

1、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京道智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套资金预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2XXN8N26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26号六楼G区12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京道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662.07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7年1月5日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京道智润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厦门京道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3.070.46%
2林家卯有限合伙人300.0045.32%
3张屹磊有限合伙人159.0024.02%
4邢晓杰有限合伙人100.0015.10%
5苏水生有限合伙人100.0015.10%
合计662.07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京道智润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厦门京道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京道智润的出资结构如下:

(四十四)安义格祥

1、基本情况

名称安义格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833247961X7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新经济产业园内

套资金预案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蓓
出资额3,0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5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安义格祥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蓓执行事务合伙人300.0010.00%
2何玉荣有限合伙人2,700.0090.00%
合计3,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安义格祥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黄蓓,安义格祥的出资结构如下:

(四十五)校企英才

、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校企英才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266129048XM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70号502
法定代表人聂维民
注册资本1,000.00万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开发;物业管理;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专业保

套资金预案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校企英才的股权结构如下:

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外卖递送服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装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交通设施维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餐饮管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建筑劳务分包;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聂维民971.2097.12%
2边楠28.802.88%
合计1,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校企英才的控股股东为聂维民。校企英才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十六)北京建华

、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572T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北二街8号6层710-74室
法定代表人王一军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2月29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1、未经有

套资金预案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北京建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序号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5,600.0028.00%
2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000.0020.00%
3北京市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4,000.0020.00%
4北京拓美投资有限公司2,400.0012.00%
5江苏越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200.006.00%
6宁波德旗投资有限公司1,200.006.00%
7山西丰汇达科技有限公司1,200.006.00%
8北京中投建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00.002.00%
合计2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北京建华第一大股东为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建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十七)清科乾沣

1、基本情况

名称清科乾沣趣丸(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套资金预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3MA8U8FRK94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元路33号204室Q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清科创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清科乾沣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清科创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99%
2广州趣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9.01%
合计10,1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清科乾沣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清科创盈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清科乾沣的出资结构如下:

(四十八)青岛云杉

1、基本情况

名称青岛云杉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583693856N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华中路66号基金谷1号楼202-13室

套资金预案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云杉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00%
2共青城紫东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9,900.0099.00%
合计10,000.0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青岛云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山东康大恒远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云杉的出资结构如下:

(四十九)司南蓝途

、基本情况

名称杭州司南蓝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BYH1RD14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红普路788号创智绿谷发展中心6幢19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套资金预案

出资额75.5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22年9月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司南蓝途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0.500.66%
2杭州司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39.74%
3王婷婷有限合伙人20.0026.49%
4曾俊鹏有限合伙人15.0019.86%
5张雪有限合伙人10.0013.25%
合计75.50100.00%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司南蓝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司南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司南蓝途的出资结构如下: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对方

公司本次拟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

套资金预案

第四章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中科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83680502Q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西路569号
法定代表人陈继朝
注册资本20,573.546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1-11-1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电池销售;汽车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各股东具体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郅立鹏22,881,00011.1216%
2新兴中科18,420,3308.9534%
3青岛合兴16,511,2898.0255%
4蚌埠众资达12,280,2205.9689%
5青岛众智达6,486,7003.1529%
6深圳南海6,140,1102.9845%
7深圳鹏远昇6,140,1102.9845%
8龙门倍增6,140,1102.9845%
9和壮高新6,140,1102.9845%
10司南芯海6,078,7092.9546%
11司南新禹6,078,7092.9546%
12时代闽东5,561,7352.7033%
13青岛华瑞5,400,4522.6249%

套资金预案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4联创永钧4,830,8002.3481%
15杭州南海4,352,6002.1156%
16陈继朝3,943,7001.9169%
17苏州同创3,684,0661.7907%
18陈辉洪3,500,0001.7012%
19兴晟合景3,200,0001.5554%
20杭州启翰3,134,9891.5238%
21丰盛六合2,600,0001.2638%
22高创清控2,510,8001.2204%
23孙化明2,500,0001.2152%
24厦门美桐2,484,2001.2075%
25景祥嘉晟2,459,1001.1953%
26司南碳伍2,437,6241.1848%
27青岛景明2,138,0001.0392%
28青岛德榕2,052,5000.9976%
29顾钧天2,000,0000.9721%
30张家港同创2,000,0000.9721%
31日照宸睿2,000,0000.9721%
32杭州多隆1,940,0000.9430%
33鼎新智茂1,857,9270.9031%
34深圳同创1,842,0330.8953%
35清大乾鹭1,842,0330.8953%
36鼎新智健1,600,0000.7777%
37温润新材1,535,0270.7461%
38杨波1,441,7000.7008%
39华资达信1,388,9000.6751%
40司南六脉1,323,1940.6432%
41青岛华靖1,320,0000.6416%
42红塔创芯1,228,0220.5969%
43国信资本1,228,0220.5969%
44融合奇点1,087,5480.5286%
45毅道优势1,026,5000.4989%
46梁建宏1,000,0000.4861%

套资金预案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47刘德广1,000,0000.4861%
48京道智尚952,7430.4631%
49王敏921,0160.4477%
50袁军720,9000.3504%
51鼎新智通700,0000.3402%
52清控金奕694,4000.3375%
53京道智润641,3410.3117%
54安义格祥510,0000.2479%
55校企英才380,0000.1847%
56北京建华378,8000.1841%
57清科乾沣347,0000.1687%
58宋黎明282,0000.1371%
59陈刚明205,9000.1001%
60张冬梅150,0000.0729%
61青岛云杉50,3000.0244%
62司南蓝途46,0510.0224%
63丁一博6,1400.0030%
合计205,735,460100.0000%

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主营业务标的公司是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其他薄膜等高分子材料生产设备及隔膜制品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客户为锂电池和锂电池隔膜厂商。

、主要产品薄膜设备方面,标的公司主要从事湿法PE隔膜、BOPET薄膜、PI薄膜、质子交换膜、高强纤维等产品整套生产装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国内率先可提供整套湿法锂电池隔膜自动化生产线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标的公司开发的湿法锂电池隔膜高端装

套资金预案

备技术打破了日本制钢所、德国布鲁克纳、日本东芝等国外行业知名企业对高端隔膜装备市场的技术垄断,实现整套设备的技术创新、进口替代。锂电隔膜产品方面,标的公司旗下“蓝科途”高性能湿法锂电池隔膜产品技术处于领先水平,并在山东、山西、安徽、四川等地布局先进产能。此外标的公司还布局光学膜、水处理膜等隔膜制品。

(二)盈利模式

标的公司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其他薄膜等高分子材料生产设备及隔膜制品,从而实现收入和盈利。

(三)核心竞争力

、高分子材料装备产品凭借优越性能率先实现行业“进口替代”

标的公司自成立伊始便深耕国产高分子材料装备领域,是行业内率先可提供整套湿法锂电池隔膜自动化生产线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标的公司于2014年取得湿法锂电池隔膜生产线国内“首台套”的技术认证,系统开发的湿法锂电池隔膜高端装备技术打破了日本制钢所、德国布鲁克纳、日本东芝等国外企业对高端隔膜装备市场的技术垄断,实现了国产装备的突围,有效支撑了国内电池隔膜产业的扩张与迭代。标的公司自主研发了最新一代超高倍数拉伸工艺装备,并取得了相关专利,可生产超薄高强超宽高性能产品,符合未来电池产品高性能发展的需求。标的公司除了自供产线外,还向四川东材、恩捷股份、康辉新材、乐凯光电、中兴新材料等厂商销售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和其他薄膜等高分子材料生产设备。

标的公司先后荣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度中国制造业精细化生产管理最佳实践奖”、“中国湿法锂电池隔膜装备制造基地”、山东省“瞪羚企业”、“青岛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产品(技术)”、青岛市“隐形冠军企业”等称号或证书。

经过对现有技术的不断提升,标的公司已完成行业领先的“7.5米大宽幅+高车速+在线涂覆”的高强膜生产线,可有效降低成本。目前标的公司山西基地产线已陆续实现投产,蚌埠基地产线投产在即,标的公司不断迭代自身产线设备,在工艺改进及车速提升的基础上实现了产能提升。标的公司专为隔膜生产开发了一套综合信息管理系统——FIMS隔膜管理系统。该系统通过整合企业内部的各项业务流程,实现数据的集

套资金预案

中管理、实时监控和智能分析,旨在提升企业的运营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2、隔膜系列产品性能领先,涂覆产品应用范围广标的公司坚持通过自主创新、结合设备自产的优势,不断实现工艺端、产品端的技术积累。标的公司立足5至20微米湿法隔膜,其隔膜产品具备拉伸强度高、耐穿刺等优点。

标的公司自主研发的高强度隔膜,产品采用组合拉伸技术、大挤出量螺纹块的组合、厚铸片与冷却系统的换热技术等,通过理论分析,模拟聚乙烯分子链由球晶转化为纤维的过程机理,实现聚乙烯纤维取向与结晶,制备出具有领先水平的超薄高强隔膜。系统性解决了传统隔膜强度不足造成的安全风险、高孔隙率(低内阻)与高强度不能兼顾的问题、超薄厚度与孔径控制的矛盾,提升了产品的均匀稳定性,并降低了生产成本。标的公司主系列产品为5微米隔膜,拉伸强度达到350兆帕以上,穿刺强度达到100gf/微米,除满足3C应用场景外,也符合动力电池的设计要求,在保证安全性的同时实现了隔膜轻薄化,对于提升电池能量密度、增强电芯安全冗余、提高充放电速度均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推动我国动力电池品质再上新台阶。标的公司自主研发的5微米超高强锂电池隔膜,目前已向宁德时代、比亚迪等行业头部客户批量供应,应用在动力电池及3C高端电池产品。除基膜产品外,标的公司还布局隔膜涂覆产品,先后通过自研及收购形式布局包含水系、油系、有机材料、无机材料、特种材料等多类型涂覆技术。

3、持续进化的设备研发能力,多功能型隔膜技术储备充足

在装备板块领域,标的公司在研的

米幅宽产线预计不晚于2027年装机测试,通过组合拉伸(双向同步)下的大宽幅产线实现高强度隔膜的高效产能,机械车速150米/分钟,较之7.5米幅宽、机械车速120米/分钟产线在设计产能上可提升50%,且工艺窗口可实现

微米至

微米,可以进一步兼容下一代的产品工艺,是行业领先的宽幅产线技术。

除现有产品以外,标的公司研发的更高强度隔膜产品,实现了超过现行通用规格的高强度隔膜的量产准备,且申请了专利保护,标的公司依托自产的隔膜设备升级迭代高性能隔膜产品的工艺路线,具备在现有原材料端进一步研发下一代革新产品的研

套资金预案

发能力。同时,标的公司近期在防水透气膜、半固态、钠电池隔膜等产品领域多方布局,在未来技术路线方面进行前瞻性研发。

四、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标的公司最近两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447,803.85419,486.03353,554.63
负债合计342,243.68294,945.38201,346.44
所有者权益105,560.16124,540.65152,208.1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018.89118,859.24147,900.66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2023年度
营业收入60,663.5653,145.1276,073.76
利润总额-19,102.89-29,595.74-8,952.48
净利润-19,103.15-29,537.64-9,038.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963.02-29,312.91-8,243.13

注:以上数据未经本次重组相关会计师审计。

套资金预案

第五章本次交易预估作价情况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和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套资金预案

第六章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股份发行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套资金预案

第七章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详见“第一章本次交易概况”之“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在取得前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交易的最新进展,并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方案尚需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暂停、中止或取消,该等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在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消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而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可能;

2、本次交易涉及向深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若本次交易过程中出现重大影响事项,则本次交易可能将无法按期进行;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市场环境的变化和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可能;

4、其他无法预见的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几种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又计划重新启动,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条件可能需要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套资金预案

(三)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的风险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尽职调查工作亦尚在进行中。待有关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法律及业务信息将在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正式报告后确定。标的资产最终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交易价格、法律及业务信息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预案中涉及的标的资产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业绩等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与本预案披露的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特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的各项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的风险。

(四)本次交易后续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对价等核心条款尚未最终确定,本预案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不排除交易双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及各自诉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可能性。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若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本次交易需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特提请投资者关注。

(五)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也将面临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包括业务整合、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团队管理激励、供应链及销售渠道整合、企业文化融合等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标的公司部分股份被质押可能导致标的资产范围变化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交易对方持有的部分标的公司股份存在质押情形。相关交易对方已承诺解除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的全部权利限制,保证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若交易对方未能及时解决上述事项,则可能导致标的资产范围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套资金预案

(七)本次交易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由于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尚无法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进行准确的定量分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上市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进行详细分析,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作为本次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二、与标的资产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的技术迭代升级、资金投入形成的规模效应及产能快速扩张,在推动行业整体生产成本持续下行的同时,也加剧了市场竞争,尤其是低端市场的竞争尤为激烈。

与此同时,随着行业内竞争对手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与产能布局,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使得标的公司在迎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挑战,进而对其盈利能力产生潜在影响。因此,标的公司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承压下跌,继而影响经营业绩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标的公司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隔膜及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核心客户涵盖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比亚迪、LGES等国内外主流锂电池企业以及恩捷股份、康辉新材等锂电池隔膜生产厂家,其中,宁德时代和恩捷股份对标的公司的收入贡献在报告期合计超过80%。

考虑到上述知名客户在盈利能力、规模效应等方面的显著优势,标的公司未来将持续深化与核心客户的合作,客户集中度在短期内预计仍将维持较高水平。若标的公

套资金预案

司与主要客户发生合作纠纷导致其终止或缩减采购规模、主要客户自身生产经营出现重大变动,而标的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的客户资源以弥补业绩缺口,则标的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盈利能力承压,对标的公司的经营稳定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终端市场政策变化的风险近年来,全球各国密集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储能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带动了锂电隔膜及锂电隔膜设备需求的快速增长。然而,若未来各国在碳排放、可再生能源应用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将可能削弱终端市场需求,进而对标的公司隔膜产品及设备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当前锂离子电池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方面优势显著,是新能源汽车、储能及消费电子市场的主流选择,但行业技术更新迅速,且存在干法隔膜、湿法隔膜等不同技术路线竞争。若未来全固态电池等新兴技术取得突破并实现商业化,或锂电池主流应用场景发生转变,将可能削弱市场对现有隔膜产品的需求。如标的公司未能精准研判行业趋势、及时完成技术升级与产品迭代,则其现有技术与产品将面临被替代的风险,进而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泄密和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标的公司主营的锂电隔膜及隔膜设备涉及高分子材料学、材料加工、纳米技术、电化学、表面和界面学、机械设计与自动化控制技术、成套设备设计等多学科交叉,其核心技术涵盖大量专利与非专利专有技术,构成公司关键竞争力,如此类研发成果泄密或受到侵害,将给标的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核心技术人员是维持技术迭代与运营稳定的重要基础,如标的公司无法持续保持对上述人才的吸引力,将面临人才流失的风险,进而影响技术研发的连续性与业务发展的稳定性。

(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的风险

随着标的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其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保持相对较高水平,如果标的公司在短期内应收账款继续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将会使标的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套资金预案

(六)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尚未盈利的风险标的公司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整套生产装备、其他薄膜等高分子材料生产设备及隔膜制品。报告期内,受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下游需求变动的影响,市场竞争加剧,导致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存在尚未实现盈利的情形。

如果未来下游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标的公司产能释放不及预期、未能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保持技术优势和产品结构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的情形而导致盈利能力不及预期,则可能会导致标的公司的资金状况、业务拓展、人才引进、团队稳定等方面受到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上市公司的股价不仅由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战略决定,还受到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等众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因此,本预案对本次交易的阐述和分析不能完全揭示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所将面临的全部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价存在波动的可能。针对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作出判断。

(二)前瞻性陈述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预案所载内容中包括部分前瞻性陈述,一般采用诸如“将”、“将会”、“预期”、“估计”、“预测”、“计划”、“可能”、“应”、“应该”、“拟”等带有前瞻性色彩的用词。尽管该等陈述是公司基于理性判断所作出的,但由于前瞻性陈述往往具有不确定性或依赖特定条件,包括本预案所披露的已识别的各种风险因素;因此,除非法律协议所载,本预案所载的任何前瞻性陈述均不应被视为公司对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及结果的承诺。任何潜在投资者应在完整阅读本预案的基础上独立做出投资判断,且不应依赖于本预案中所引用的信息和数据。

(三)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套资金预案

第八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二、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需要纳入累计计算的资产交易。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确保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建立、健全与实施,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套资金预案

五、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因筹划本次交易,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1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股价、深证成指(399001.SZ)以及锂电化学品指数(CI005420.CI)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项目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25年10月31日)收盘价停牌前1个交易日(2025年11月28日)收盘价涨跌幅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48.5255.3514.08%
深证成指(399001.SZ)13,378.2112,984.08-2.95%
锂电化学品指数(CI005420.CI)3,081.163,312.307.50%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17.02%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6.57%

在剔除同期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公司股票交易未出现异常波动情形。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未发现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且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做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套资金预案

第九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形成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实质条件。

、经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逐项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实施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公司就本次交易编制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该预案及摘要已披露本次交易尚待完成的报批事项,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本次交易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规;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套资金预案

6、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尚需完成审计和评估等工作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并同意将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

套资金预案

第十章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套资金预案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之全体董事声明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字:

PaulXiaomingLee李晓华翟俊
向明马伟华康文婷
李哲潘思明张菁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套资金预案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之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之签章页)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白云飞李湘林禹雪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套资金预案

(本页无正文,为《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之盖章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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