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6证券简称:*ST和科公告编号:2025-061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由于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相关方案获得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薪酬结构及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以结构工资为基础的年薪制,年薪由基本薪酬、季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三部分构成。基本薪酬与季度绩效薪酬之和的基数关系是1:1。(
)基本薪酬:是基本收入保障,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所聘的岗位、价值、责任,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以及行业收入水平综合考虑。
(
)季度绩效薪酬:每年初制定个人绩效考核方案,明确各岗位考核指标
及标准,于次季度初根据绩效考核方案核定并按月平均发放。
(3)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经营业绩等关键指标、个人工作业绩,并结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发放。
2、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任职岗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2)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担任其他工作职务的,不领取董事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按月支付。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并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综合工作能力、履职情况、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薪酬。
3、薪酬上限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上限为税前人民币120万元/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按公司总经理基本年薪的
0.6—0.9倍确定,平均不超过0.8倍。
4、绩效考核方法(适用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季度绩效薪酬=季度基本薪酬*季度考核评价系数(≤1)
年度绩效薪酬=年度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评价系数(≤0.5)
年度绩效薪酬评价系数主要根据公司所在行业以及公司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等规模因素确定,最高不
超过0.5。
| 指标 | 权重 | 分项系数 | ||||
| 1 | 0.8 | 0.6 | 0.4 | 0.2 | ||
| 资产总额(较上一年度增长率) | 0.1 | 25% | 20% | 15% | 10% | 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较上一年度增长率) | 0.1 | 25% | 20% | 15% | 10% | 5% |
| 营业收入(亿元) | 0.2 | 5 | 4.5 | 4 | 3.5 | 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千万元) | 0.1 | 2 | 1.5 | 1 | 0.5 | 0 |
注:1、年度绩效薪酬评价系数=∑(分项指标权重×公司对应的规模分项系数),最高不超0.5。以上数据以经审计的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进行计算。
四、其他
1、上述人员薪酬、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兼任不同职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以薪酬孰高的原则确定;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失误的,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已经发放的年度绩效薪酬,公司有权追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