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9证券简称:东方中科公告编号:2025-049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3) |
| 4.0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议案的具体内容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28日和2025年11月1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议案1、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票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三。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5年
月
日9:30-11:30,13:00-17:00。
3、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狄
联系电话:010-68727993
传真:010-68727993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层
邮编:100142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819;投票简称:东方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
月
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制定<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制定<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4.01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4.02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3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结束时止。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 | ||||
附件三: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号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 | 是否委托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 传真号码 | 邮政编码 | |
| 联系地址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
月
日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