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22证券简称:
*ST中装债券代码:
127033证券简称:中装转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中装股票代码:
002822信息披露义务人
:庄小红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通信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楼联系电话:0755-83599233信息披露义务人2:庄展诺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通信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楼联系电话:
0755-83599233
股份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6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4
第一节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信息义务披露人1 | 指 | 庄小红 |
| 信息义务披露人2 | 指 | 庄展诺 |
| 中装建设、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庄小红女士及庄展诺先生持有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因上市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导致的被动稀释 |
| 重整计划 | 指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 深圳中院 | 指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姓名 | 庄小红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44030119671004**** |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 ||
|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董事长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姓名 | 庄展诺 | 曾用名 | (无) |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44030719860313**** | ||
| 住所 | 深圳市南山区 |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 ||
|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法定代表人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
3、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的关系庄小红是庄展诺的母亲。2人分别直接持有中装建设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因上市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导致的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在未来12个月内未有明确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计划。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义务披露人权益变动方式2025年
月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5年
月
日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持有上市公司151,372,6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75%。2025年
月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2025)粤
破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批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50)。2025年
月
日,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989,864,007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公司总股本由960,135,993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增至1,950,000,000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进展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158)。2025年
月
日,因中装建设为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989,864,007股股份已全部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本次权益变动前,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1,372,6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5.75%,由于中装建设执行《重整计划》而使得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增加。本次权益变动后,庄小红女士和庄展诺先生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庄小红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5.10%,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庄展诺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
2.6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注1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注2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庄小红 | 持有股份 | 99,413,198 | 10.34 | 99,413,198 | 5.1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9,413,198 | 10.34 | 99,413,198 | 5.10 | |
| 庄展诺 | 持有股份 | 51,959,470 | 5.41 | 51,959,470 | 2.6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989,868 | 1.35 | 12,989,868 | 0.6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38,969,602 | 4.06 | 38,969,602 | 2.00 | |
| 合计 | 持有股份 | 151,372,668 | 15.75 | 151,372,668 | 7.7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989,868 | 1.35 | 12,989,868 | 0.6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8,382,800 | 14.40 | 138,382,800 | 7.09 |
注1;公司总股本按照公司2025年9月19日的总股本734,676,391股。注2:公司总股本按照公司2025年12月30日的总股本1,950,000,000股(不含942,200股库存股)。上述权益变动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在中装建设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总计持有的中装建设151,372,668股股份,占中装建设总股本的7.76%,其中无限售流通股12,989,868股,有限售条件股份138,382,8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所持有中装建设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26,155,780股,占其所持有的中装建设股份的
17.28%,占中装建设总股本的1.34%。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所持有中装建设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和司法再冻结。信息披露义务人1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所持中装建设97,500,00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个月内未有买入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在前
个月内有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被司法拍卖的股份总计2,600,000股,已完成权益变动。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签署的本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信息披露义务人
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琳
、电话:
0755-83598225
信息披露义务人1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小红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展诺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仅限办公)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仅限办公) |
| 股票简称 | *ST中装 | 股票代码 | 00282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 庄小红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 庄展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因上市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被动稀释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51,372,668股持股比例:15.7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7.99%变动后持股数量:151,372,668股变动后持股比例:7.76%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未有相关计划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1和信息披露义务人2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不适用□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不适用□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庄小红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庄展诺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