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为优化公司管理架构、提升运营效率,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广州玛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斯特”)。吸收合并完成后,玛斯特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其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以及2025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本公司继续承担。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该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受理时间:工作日9:30~11:30;13:30~17:30)
2.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祥大街81号
3. 联系人:周旭明
4. 联系电话:020-82003900
5. 电子邮箱:investor@kdtmac.com
6. 邮政编码:510760
7. 其他:(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2)以电子邮件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