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为股份(002835)_公司公告_同为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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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9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文件,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将《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步修改相关内容;

3、完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相关内容。在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中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在第五章董事会中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在第五章董事会中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下设战略、提名、审计、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组成、职权等。

4、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部分字词和条款内容等按最新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进行了删除或修订。

鉴于本次章程修订内容较多,不再制作《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及备案登记事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相关制度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证公司内部制度与最新法律法规修改的内容和要求一致,公司对内部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结合经营管理实际,公司制定和修订了内部治理制度,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制度修订类型批准机构
1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股东会
2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股东会
3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股东会
4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修订股东会
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股东会
6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股东会
7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股东会
8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修订股东会
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10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1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12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董事会
13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董事会
14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董事会
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董事会
16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董事会
1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18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19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20风险控制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21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修订董事会
22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23资产减值管理办法修订董事会
24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董事会
25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董事会
26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董事会
27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修订董事会
2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制定董事会
29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制定董事会
3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制定董事会

上述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其中第1至8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制度文件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三、其他情况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或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项,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实际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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