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达(TXD)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证券代码:002845证券简称:同兴达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或“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同兴达于2026年1月16日、2026年2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2亿元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担保;及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0亿元的履约担保;两项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50亿元。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上述事项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2026年度股东会批准新的担保额度申请前有效,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拟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担保进展情况
1、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
同兴达(TXD)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行”)、深圳前海环融联易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简称“环融联易”)三方签订了《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约定在合作协议有效期内,公司通过《核心企业清单》确认的子公司可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环融联易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公司作为共同买方,为核心企业在环融联易运营的平台所开立的融易单数字债权凭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简称“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简称“日月同芯”)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3、公司与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新村支行(简称“南昌农商银行十里新村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南昌汽车”)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4、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简称“浦发银行赣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展宏新材”)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融资授信担保。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 同兴达(共同买方) | 日月同芯 | 75.76% | 47.53% | 52,400.00 | 25,000 | 10.51% | 是 |
| 南昌精密 | 100% | 73.17% | 48,986.53 | ||||
| 赣州电子 | 100% | 56.55% | 98,702.64 | ||||
| 展宏新材 | 80% | 90.87% | 6,968.86 | ||||
| 展锐新材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 | 40.8% | 95.22% | 900.00 | ||||
| 南昌汽车 | 100% | 80.56% | 4,026.59 | ||||
| 同兴达 | 日月同芯 | 75.76% | 47.53% | 52,400.00 | 5000 | 2.10% | 是 |
| 南昌汽车 | 100% | 80.56% | 4,026.59 | 1000 | 0.42% | 是 |
| 展宏新材 | 80% | 90.87% | 6,968.86 | 1000 | 0.42% | 是 |
注:本表格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上表中最近一期指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上表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昆山日月同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12-06
法定代表人:万锋
地址:昆山市千灯镇黄浦江南路497号
注册资本:99,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日月同芯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5.76%股权。
2、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09-08
法定代表人:梁甫华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号技术协同创新园1-7#楼研发楼9层及1-3#楼厂房
注册资本:49,075.6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制造、销售和技术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精密模具的
同兴达(TXD)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制造;电子产品、检测设备批发、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南昌精密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3、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08-23法定代表人:万锋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168号注册资本:13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销售;国内贸易;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赣州电子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4、赣州市展宏新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7-06-22法定代表人:陈保彰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通大道109号赣州嘉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号厂房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制镜及类似品加工,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展宏新材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0%股权。
5、南昌同兴达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同兴达(TXD)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成立日期:2022-04-18法定代表人:邓新强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号技术协同创新园1-7#研发楼11层
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营业范围:一般项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南昌汽车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6、展锐新材科技(张家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锐新材”)成立日期:2024-01-16法定代表人:耿亮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西塘公路575号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制镜及类似品加工;采购代理服务;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展锐新材系展宏新材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展锐新材40.8%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已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被担保方 | 持股比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日月同芯 | 75.76% | 114,403.62 | 55,011.01 | 59,392.61 | 7,849.06 | -9,463.25 | -9,134.70 |
| 南昌精密 | 100% | 247,945.41 | 186,059.42 | 61,885.99 | 282,235.33 | -248.88 | 562.15 |
| 赣州电子 | 100% | 493,022.73 | 277,292.00 | 215,730.73 | 549,784.60 | 5,997.71 | 7,182.75 |
| 展宏新材 | 80% | 31,809.96 | 29,436.37 | 2,373.60 | 50,758.52 | 320.02 | 427.74 |
| 南昌汽车 | 100% | 5,753.88 | 3,316.86 | 2,437.01 | 2,369.23 | -2,538.81 | -2,349.60 |
| 展锐新材 | 40.8% | 5,068.61 | 4,651.12 | 417.49 | 2,703.01 | -382.74 | -382.51 |
被担保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如下(未审计):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被担保方 | 持股比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日月同芯 | 75.76% | 132,812.68 | 63,121.75 | 69,690.94 | 15,888.30 | -7,216.29 | -7,180.87 |
| 南昌精密 | 100% | 232,593.92 | 170,185.40 | 62,408.52 | 265,775.13 | -132.38 | 522.53 |
| 赣州电子 | 100% | 506,929.25 | 286,663.36 | 220,265.89 | 426,177.85 | 4,813.16 | 4,535.16 |
| 展宏新材 | 80% | 29,421.51 | 26,735.29 | 2,686.22 | 35,132.88 | 283.33 | 312.62 |
| 南昌汽车 | 100% | 9,959.16 | 8,023.22 | 1,935.94 | 4,193.74 | -1,790.53 | -1,331.07 |
| 展锐新材 | 40.8% | 5,134.25 | 4,888.75 | 245.49 | 4,075.67 | -171.77 | -172.00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 核心企业清单/被担保人 | 担保人 | 债权人 | 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期限 | 担保/反担保内容 |
| 日月同芯 | 丙方:同兴达(共同买方) | 甲方: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乙方:环融联易 | 25,000 | 本合同占用编号为交银深龙华综字TXD2025号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额度,单笔业务期限1年,业务最后到期日不迟于2027年5月26日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丙方到期未履行付款义务的,应承担甲方应收单笔保理融资所对应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
| 南昌精密 | |||||
| 赣州电子 | |||||
| 展宏新材 | |||||
| 展锐新材 | |||||
| 南昌汽车 | |||||
| 日月同芯 | 同兴达 | 宁波银行苏州分行 | 5,000 |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 |
| 两年 | 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
| 南昌汽车 | 同兴达 | 南昌农商银行十里新村支行 | 1,000 | 本合同担保的每笔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时起至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法律文书指定履行期间的迟延履行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
| 展宏新材 | 同兴达 | 浦发银行赣州分行 | 1,000 |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
五、董事会意见本次是为确保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被担保对象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未提供反担保。且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同兴达(TXD)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6)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26年经审议的对外担保总额度685,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9.88%。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均为对公司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1,984.62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为77.33%。
3、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环融联易三方签订的《快易付业务合作协议》
2、公司与宁波银行苏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公司与南昌农商银行十里新村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公司与浦发银行赣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