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玉箱,在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张玉箱,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深圳市橙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元化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及配套材料,积极参与对会议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情况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 张玉箱 | 10 | 4 | 6 | 0 | 0 | 否 | 1 |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 审计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6 | 6 | 2 | 2 |
1、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组织召开了6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工作进展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按规定准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秉持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定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开展情况。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通过组织审计委员会会议等方式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财务报告中重点关注问题进行研讨,认真审阅关键审计事项,对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过程及审计工作进行了有效的监督,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等机会,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常态化、多形式的沟通交流,
广泛听取中小股东在公司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在履行职责时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全体股东形成良好沟通与良性互动。
(七)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其下属委员会会议等机会以及线上沟通、不定期现场走访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各方保持紧密联系,深入了解公司内控、财务、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满足法规要求。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积极协助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的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议、参与讨论,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情况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并于2025年9月2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关于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5月9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报告期内,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正常运营的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各项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决策研讨中,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经营发展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助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
张玉箱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