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8Z0371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 目 录 | ||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20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518Z0371号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达利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科达利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 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科达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科达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科达利公司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达利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此页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6]518Z00371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郑立红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美婷 |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曾煌杰 | |
| 2026年3月26日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特定投资者以定向增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000万股。根据投资者最终的认购情况,本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920,451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47元,共计募集资金1,385,999,671.97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001,994.45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62,997,677.52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2,635,033.0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60,362,644.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7-139号)。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5,343,705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34,370,5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878,075.5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18,492,424.50元,已由主承销商
中金公司于2022年7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外公司为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3,388,065.65元(此处为不含税金额),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5,104,358.8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84号)。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56号)注册批复,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通过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3,471,626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509,499,986.1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382,955.9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80,117,030.19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诚验字[2023]518Z01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9.41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1,835.61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63.04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2,148.22万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7,111.89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0.0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394.56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721.66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330.29万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67.82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243.8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7,679.65万元,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2,272.96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4,050.54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66,655.56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9,655.56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37,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及2021年10月2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分别与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分别与兴业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宁波银行、广发银行、招商银行、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主 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2025年 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 73010122001955717 | 已销户 |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 | 9550880042237000142 | 已销户 |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深圳龙华支行 | 338090100100328509 | 已销户 |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上梅林支行 | 38920188000099392 | 已销户 |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46937610701 | 已销户 | |
| 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深圳生态园支行 | 755946937610502 | 已销户 | |
| 福建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洲支行 | 9550880230197000169 | 已销户 | |
| 合计 | 0.00 |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主 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2025年 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 | 44300100000000000030 | 已销户 | |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深圳民治支行 | 338200100100127837 | 已销户 | |
| 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光大银行 深圳上梅林支行 | 38920188000115677 | 已销户 | |
| 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 深圳分行营业部 | 73010122002214468 | 已销户 | |
| 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深圳龙华支行 | 338090100100414886 | 已销户 | |
| 四川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深圳向西路支行 | 771875983651 | 已销户 | |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深圳布吉支行 | 443066412013005964866 | 已销户 | |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深圳生态园支行 | 519903120710702 | 已销户 | |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深圳香蜜湖支行 | 9550880235176600179 | 已销户 | |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 深圳深南支行 | 685000810 | 已销户 | |
| 合计 | 0.00 |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主 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2025年 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深圳龙华支行 | 338090100100470539 | 66,356,311.21 | |
| 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农业银行 溧阳市支行 | 10620201040235453 | 68,185,391.75 |
| 主 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2025年 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 江西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 深圳布吉支行 | 443066412013007738046 | 18,560,612.93 | |
| 江西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 深圳向西路支行 | 743277381930 | 14,216,713.53 | |
| 江西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华夏银行 深圳福田支行 | 10852000000432103 | 已销户 | |
| 江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 深圳深南支行 | 640423842 | 13,752,811.83 | |
| 江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 深圳光明新区支行 | 51940188000057172 | 11,846,991.93 | |
| 江门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 深圳科技园支行 | 73160122000351849 | 已销户 | |
| 湖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 深圳香蜜湖支行 | 9550880241232400192 | 103,636,813.90 | |
| 湖北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深圳生态园支行 | 717903165410902 | 已销户 | |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深圳民治支行 | 338200100100127837 | 已销户 | |
|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 深圳分行营业部 | 19200188000819486 | 0.37 | |
| 合计 | 296,555,647.45 |
注1:上述募集资金余额不包括公司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1,370,000,000.00元。
三、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4个项目为: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三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31,835.6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3个项目为:新能源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二期)、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52,394.5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承诺投资5个项目为: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7,679.65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整体资金实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3、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9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借款及后续拟投入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对其增资。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六)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6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在授权金额和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9.80亿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5年
月
日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计划使用不超过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额度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报告期理财产品收益为1,899.81万元。公司购买的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理财金额 | 成立日 | 到期日 | 收益类型 |
| 交通银行 深圳布吉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92天(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3225000023 | 6,000.00 | 2025/8/18 | 2026/2/2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交通银行 深圳布吉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93天(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3225000022 | 20,000.00 | 2025/8/18 | 2026/2/27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交通银行 深圳布吉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3天(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3225001422 | 5,000.00 | 2025/11/24 | 2026/1/26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 “物华添宝”W款2025年第16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看涨价差)(机构版) /WHTBCB03710 | 5,000.00 | 2025/8/22 | 2026/3/2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理财金额 | 成立日 | 到期日 | 收益类型 |
| 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香蜜湖支行 | “物华添宝”W款2025年第1417期定制版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挂钩黄金现货欧式二元看涨)(深圳分行) /WHTBCB04275 | 15,000.00 | 2025/12/9 | 2026/3/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光大银行 深圳光明新区 支行 | 2025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179/20251010444Y9 | 8,000.00 | 2025/11/14 | 2026/1/1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民生银行 深圳深南支行 |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看涨二元结构性存款(SDGA254114Z) | 25,000.00 | 2025/11/21 | 2026/2/24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民生银行 深圳深南支行 | 聚赢黄金-挂钩黄金AU9999看涨二元结构性存款(SDGA254380Z) | 3,000.00 | 2025/12/11 | 2026/3/1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龙华支行 |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CC33251118005-00000000 | 50,000.00 | 2025/11/19 | 2026/2/23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 合计 | 137,000.00 |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惠州三期项目的后续设备投入并对该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270.50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并办理完毕相关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2、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将相关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167.82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鉴于该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故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部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并办理完毕相关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29,655.56万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137,000.00万元。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惠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惠州新建项目”)中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47,500.00万元分别用于公司“福建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二期项目”(以下简称“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的建设,其中福建二期项目拟使用25,000.00万元、惠州三期项目拟使用22,500.00万元。公司本次变更惠州新建项目暂未使用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建设福建二期项目及惠州三期项目,不改变惠州新建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后的资金缺口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投入。本次拟变更调整募集资金金额为47,50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
34.27%
,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34.92%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
月
日、2021年
月
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新建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
月延长至2023年
月。本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二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2年12月延长至2023年10月。本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三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5月延长至2024年3月。本公司于2023年7月1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5、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惠州三期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3月延长至2025年3月。本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二)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25年9月2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借款转为对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前期向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部分借款及后续拟投入的部分募集资金转为对其增资。本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日、2025年9月3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2、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科达利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新能源汽车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三期)”及“科达利年产7500万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均延长至2027年12月。本公司于2025年8月16日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