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1号)核准,公司2021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股,发行价为11.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7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102,547.17元,余额为人民币781,597,452.83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82,410.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9,915,042.5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1]42327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2025年12月31日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12,975,012.7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700,482,175.45元,本年度使用12,492,837.3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712,975,012.78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932.04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79,915,042.5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66,938,097.68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66,792,500.00元,剩余差异145,597.68元系支付发行费用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2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 兴业银行岳阳分行营业部 | 368280100100157895 | 活期 | 0.00(已销户) |
| 北京银行长沙分行 | 20000052322900063237751 | 活期 | 1,932.04 |
| 合计 | 1,932.04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附件: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19日
附件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77,991.5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49.28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1,297.5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靖江食用油加工综合项目一期(精炼和包装) | 20,000.00 | 20,000.00 | 0 | 20,000.00 | 100.00 | 2021年8月 | 638.18 | 否 | 否 | |
| 2.岳阳食用油加工项目二期 | 10,000.00 | 10,000.00 | 0 | 10,000.00 | 100.00 | 2021年9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茂名食用油加工项目 | 32,991.50 | 32,991.50 | 1,249.28 | 26,297.50 | 79.71 | 2022年7月 | 6,158.60 | 否 | 否 | |
| 4.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00 | 15,000.00 | 0 | 1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77,991.50 | 77,991.50 | 1,249.28 | 71,297.5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靖江食用油加工综合项目一期预计收益尚未达到,主要原因系项目投产迄今,市场整体需求不及预期,竞争加剧,导致项目实现效益低于预期;2、岳阳二期项目归属于岳阳子公司整体经营,无法单独核算收益;3、茂名食用油加工项目预计收益尚未达到,主要原因是该项目2022年7月投产后,受国内外宏观环境等多方面影响,前期效益不及预期,2024年、2025年项目已实现良好效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1年1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2,774.60万元。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5年10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6,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679.44万元,其中6,679.25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0.19万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