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59证券简称:洁美科技公告编号:
2026-007债券代码:
128137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提前赎回“洁美转债”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2026年1月20日起至2026年2月9日期间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洁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26.46元/股)的130%(含130%,即34.40元/股),已触发“洁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已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洁美转债”的议案》:决定自2026年2月1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洁美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洁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以2026年5月9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洁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洁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3号”文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公开发行了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000.00万元。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7号”文同意,公司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2月1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洁美转债”,债券代码“128137”。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11月10日,即募集资金划
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年
月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年
月
日)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初始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27.77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2021年
月
日,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132.96万股,回购价格为
10.19元/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411,329,479股。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7.77元/股调整为
27.83元/股。(
)2021年
月
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每
股派发现金
1.999996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7.83元/股调整为
27.6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
月
日及2021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4)和《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根据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7)。(
)2022年
月
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7.63元/股调整为
27.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8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
月进行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工作,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24,237,881股,公司总股本由410,021,346股变动至434,259,227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后,洁
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7.43元/股调整为
27.0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2023年
月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2023年
月
日,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443,600股,回购价格为
16.61元/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434,259,336股。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7.02元/股调整为
27.0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7)。(
)2023年
月
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2年利润分配方案,即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7.05元/股调整为
26.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0)。(
)2024年
月
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即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6.95元/股调整为
26.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2)。(
)2024年
月
日,鉴于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1,910,400股,回购价格为
16.31元/股。回购前公司总股本为432,822,305股。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6.75元/股调整为
26.8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洁美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
)2024年
月
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4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
格由原来的
26.80元/股调整为
26.6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86)。(
)2025年
月
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6.68元/股调整为
26.5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
)2025年
月
日,鉴于公司已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根据转股价格调整依据,“洁美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
26.56元/股调整为
26.4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调整“洁美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5)。
二、“洁美转债”触发提前赎回条件依据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个交易日中至少有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
、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连续
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
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本次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自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公司股票已有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洁美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26.46元/股)的130%(含130%,即
34.40元/股),已触发“洁美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洁美转债”。
四、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审议程序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洁美转债”的议案》,基于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董事会决定自2026年
月
日起至2026年
月
日,“洁美转债”在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洁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2026年
月
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洁美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洁美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洁美转债”的情况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5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洁美转债”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未来
个月内减持“洁美转债”的计划。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相关主体,若未来拟减持“洁美转债”,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