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委员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3人,参加本次会议委员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与会委员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在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共有2名激励对象合计188,321份期权在可行权期内尚未行权已过时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失效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共有3名激励对象合计76,497份期权在可行权期内尚未行权已过时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对上述失效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在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内,公司共有264名激励对象合计1,096,590份期权在可行权期内尚未行权已过时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上述失效期权予以注销。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下无正文,签字页后附)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签字页)
委员签字: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马树立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郑洪伟 |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亮 |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