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证券简称:钧达股份公告编号:2025-090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为A股股东编制,H股股东如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请详阅本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发布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告等文件。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
月
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会届次: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时间:
(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月
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月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现场及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股东会相关通知。
(3)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15F。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
| 4.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5.00 | 《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文件。
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2.00、4.01、4.02、5.00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15F。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殷心悦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898-66802555
电子邮箱:zhengquan@drinda.com.cn
联系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协鑫广场15F
邮政编码:215000
6、会期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二)H股股东公司H股股东有关安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05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65”,投票简称为“钧达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达股份”)股份股,占钧达股份股本总额的%。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次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授权受托人表决事项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内容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使用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 |||
| 4.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4.03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4.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 | |||
特别说明事项: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进行投票,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事项明确表决意见,被委托人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请明确:
可以□不可以□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